問教丨復讀生佔高考人數超兩成,需要對“高分復讀”做出限制嗎?

問教丨復讀生佔高考人數超兩成,需要對“高分復讀”做出限制嗎?

*來源:騰訊教育(ID:qq_edu),作者:熊丙奇

據相關數據顯示,2020年全國高考報名人數1071萬人,其中高三應屆生789.81萬人,復讀生242.2萬人,復讀生佔考生總人數的比例22.679%。高考復讀生的不斷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高考的競爭,也引發了社會上關於教育公平的討論。

復讀現象一直存在,近年來複讀比例有進一步上升的趨勢。對於復讀現象,輿論比較糾結,一方面普遍認為復讀是學生的權利,也是破解“一考定終身”的方式之一,畢竟復讀的原因頗為複雜,有的是因為考試發揮不理想而復讀,有的是因志願填報失誤沒有考進理想學校、專業而復讀,還有的是擔心“第一學歷歧視”而復讀。另一方面,人們又擔心復讀刺激高考競爭,對應屆學生不公平。當然,由於應屆學生也會變往屆學生,在身份轉變後,對復讀的態度也不同。

從維護每個學生平等的考試權,尊重考生的選擇權以及高考人性化看,復讀生參加高考不應被禁止。在高考制度不進行根本改革與“學歷社會”環境中,復讀現象將長期存在。需要改革的是高考錄取制度,以及破除“唯分數論”。

考慮到普及普通高中的現實任務,也防止公辦高中招復讀生刺激應試教育,我國教育部從本世紀初起,就禁止公辦學校招生復讀生。教育部要求,從2008年起,所有公辦高中均不得招生復讀生。需要注意,這是禁止公辦高中招復讀生,而非禁止復讀生參加高考。在禁止公辦高中招復讀生後,復讀生可選擇到民辦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復讀,也可選擇自學方式復讀。

而禁止公辦高中招復讀生的規定,在有的地方得到比較好的執行,而有的地方,還存在公辦高中變相招復讀生的做法,具體操作是,由公辦高中舉辦一所民辦高中,以民辦名義招生,這是違規辦學,招收的復讀生規模更大,但得到地方教育部門的默許、縱容,一方面,這可以獲得大筆收入,減輕政府對高中辦學的投入壓力,另一方面,也服務於當地的升學政績觀,復讀生升學情況也是納入公辦高中的升學政績的。

很多人曾認為,隨着高考升學率提高,落榜生減少,復讀需求會減少,但從現實看,近年來高分復讀逐漸成為復讀的主流。對於這類復讀,尤其是被錄取後放棄報到的復讀,很多人質疑浪費高等教育資源,影響其他考生的錄取機會,於是呼籲限制這類學生參加高考;還有的省市,把考生的這類行為列為不誠信行為,限制被錄取卻放棄報到的復讀生來年高考填報志願的個數。這是把考生的選擇權和誠信混淆。治理復讀現象,必須基於尊重考生的選擇權進行,説到底,考生被錄取後放棄報到,也是一種選擇。在發達國家,一名考生可拿到多張錄取通知書,再作選擇,並沒有人認為這不誠信。

要求準備復讀的學生,不填報志願,這也是不現實的,填報志願是考生的權利。問題在於,我國考生在填報志願時,並不知道能被哪所學校、哪一專業錄取,志願填報帶有很強的博弈色彩。在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方式後,考生填報志願的焦慮有所緩解,但是,由於平行志願實行“一次集中投檔,一次集中錄取”的方式,有投檔而被退檔的風險,為規避這一風險,考生在填報志願時,必須選擇專業志願服從調劑,被錄取到自己不喜歡的專業的情況頗為普遍。

高分復讀的根本原因來自於學歷社會的“學歷情結”,在“唯名校”、“唯學歷”導向下,尤其是很多用人單位越來越關注“第一學歷”的背景下,很多考生及家長都希望能考進名校,認為復讀一年甚至多年考進一所好學校,比進入一所一般學校,需要花更多精力才能改變學歷身份更划算。因此,“高分復讀”可以説是學歷社會“唯學歷”問題的監測指標,“高分復讀”現象日益嚴重,表明我國社會的“學歷社會”問題更嚴重。需要治理是“學歷社會”問題,而不是限制學生的選擇。

因此,治理復讀現象,功夫應在復讀之外。具體而言,一方面要推進破除“唯學歷論”的教育評價與人才評價改革,另一方面要改革高考錄取制度,探索學生和學校雙向選擇的錄取機制,以此提高學生對被錄取學校、專業的滿意度,包括考進大學後,給學生提供轉學、轉專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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