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頻發生的校園安全事件,為校園管理敲響警鐘。近日,教育部發布《關於做好2021年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最大限度減少安全事故發生,禁止無關人員和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嚴防暴力恐怖事件發生。
按照規定,各地各校要積極推進校園安全防範建設三年行動計劃,最大限度減少安全事故發生;加強對教職員工和臨聘人員教育管理,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嚴格落實門衞值守和內部巡查制度,禁止無關人員和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嚴防暴力恐怖事件發生;要定期對教室、宿舍、食堂、圖書館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實驗室、鍋爐房、配電室、校園內施工現場、老舊房屋等重點區域進行全面排查,對發現的風險點和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各地要依託平安中國建設協調小組新平台新機制,會同各成員單位,加強對校園周邊網吧、學生託管點、小旅館、娛樂場所、無證攤販等治安、衞生亂點的清理整頓,做好對校園周邊化工廠、危化品倉庫、加油站、油氣管道、重污染源、危險山體及水域等重大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改;配合公安機關,健全落實校園周邊“高峯勤務”和“護學崗”機制,積極組織學校安保人員、教師和家長志願者等,配合執勤民警做好上下學時段校門周邊防控工作,確保重點時段、重點部位安全可控。
來源 北京日報
記者 任敏
流程編輯 邰紹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