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格罰款!對校外培訓亂象就要“動真格”|長城評論

長城網特約評論員 胡欣紅

6月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召開新聞發佈會,強化校外培訓機構市場監管。市場監管總局價監競爭局局長袁喜祿介紹,在5月初對“作業幫”“猿輔導”兩家機構開展檢查的基礎上,對新東方、學而思、精鋭教育、掌門1對1等13家校外培訓機構進行重點檢查。檢查發現,15家校外培訓機構均存在虛假宣傳違法行為,13家校外培訓機構存在價格欺詐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對15家校外培訓機構分別予以頂格罰款,共計3650萬元。

校外教育培訓亂象為公眾詬病已久,15家培訓機構被罰3650萬元的消息甫一傳出,不少網友叫好。

頂格罰款!對校外培訓亂象就要“動真格”|長城評論

漫畫/陳彬。來源:北京青年報

此次重點檢查查辦案件的特點可以概括為三個關鍵詞:“虛構、誇大、誘導”。比如虛構教師資質、誇大培訓效果、誇大機構實力、編造用户評價、虛構原有價格等。有些課程原價幾百元甚至幾千元,但實際售價僅為1元,所謂的劃線價並非真實、有依據。

在商言商,培訓機構想方設法促銷“課程”當然無可厚非,但不能違背法律法規。實施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有些“優惠折價”看似給消費者帶來極大的實惠,實際上是通過劃線價和實際售價間的巨大利差,誘導大批家長去買單,構成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交易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培訓機構的經營不是一般意義的商業行為,還與經常引發熱議的教育焦慮問題息息相關。一些培訓機構為了自身利益,利用家長望子成龍的心理販賣焦慮,將補課美化成教育剛需,把教育做成了一心逐利的生意,嚴重破壞了教育生態,致使眾多學生和家長裹挾其中,苦不堪言。依法規範培訓機構的經營,對違法違規行為“動真格”,露頭就打,無疑是當務之急。

正是基於這樣的考量,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明確表態,今年教育部把治理校外培訓機構列入重點工作任務,對校外培訓機構將從嚴審批、強化監管,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近期相關部門頻頻出手對培訓機構進行頂格處罰,也充分表明了嚴格規範的態度,傳遞出對校外教育培訓治理已進入強監管時代,釋放出對違法辦學“零容忍”的強烈信號,警示弄虛作假製造教育焦慮“此路不通”。

處罰不是目的,引導培訓機構規範經營才是關鍵。正常的校外培訓,應該以質量取勝,弄虛作假的宣傳營銷,最終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迴歸教育本質,共同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受益的不僅是家長和孩子,也有助於讓培訓機構徹底擺脱“野蠻生長”迴歸良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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