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區發佈普通高校招生體檢事項告知書

昨日,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通過官微發佈,5月30日起,經各盟市、旗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評估達標後可以開展高考體檢,原則上6月30日前全部完成。

按照相關要求,體檢表各項內容不得有塗改,各體檢項目不得出現空白、漏檢並有醫師簽字,體檢結論要有主檢醫師簽字和體檢醫院(體檢站)的公章。

考生需登錄《報名系統》,認真核對並確認體檢結論。如無誤,在《體檢表》規定位置處簽字確認,其中未滿18週歲的考生,其家長也必須簽字;如有誤,及時聯繫旗縣(市、區)進行修改。

體檢表中的“既往病史”,考生要如實填寫、不得隱瞞或背離身體現狀。凡因本人未能如實完整準確地填寫“既往病史”而造成相關的面試或體檢不合格、錄取階段被退檔、新生入學複查階段被取消入學資格等情形,責任由考生自負。

考生在認真閲讀、知曉上述告知內容和規定的基礎上,應在《2020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有關體檢事項告知書》上鄭重承諾:我已參加體檢表上全部體檢項目,“既往病史”已如實填寫,各體檢項目檢測結果、體檢結論與本人身體實際狀況完全相符。

【來源:呼和浩特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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