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教育部評估中心微信公眾號發佈消息,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學評估中心正式更名為教育部教育質量評估中心,為教育部所屬正司級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此次機構調整之後,教育部教育質量評估中心將新增學前教育、普通中小學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教育等各級各類教育質量評估監測業務職能,正式轉變為全口徑、全學段、全類型的教育質量評估監測專業機構。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學評估中心自2004年設立以來,逐步建立健全以學校自我評估為基礎,以院校評估、專業認證及評估、國際評估和教學基本狀態數據常態監測為主要內容,政府、學校、專門機構和社會多元評價相結合,與中國特色現代高等教育體系相適應的教學評估制度,定期發佈高等教育教學質量報告、監測報告等,對全面提高我國高等教育質量,提升國際影響力,發揮了重要作用。
教育部教育質量評估中心將努力建設國家教育質量評估“研發中心、監測中心”,充分發揮“實施中心、協同中心”功能作用,逐步建成讓黨中央放心、讓人民羣眾滿意,政治過硬、專業化水平高、公益服務能力強的國內一流、國際影響力大的國家級教育質量評估監測專業機構,為加快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建設教育強國保駕護航。
據悉,今年2月,教育部辦公廳印發了《教育部部分直屬事業單位調整通知》。
經中央編委批准,按照深化事業單位改革的要求,教育部部分直屬事業單位進行了調整:
1.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和教育部教育發展研究中心整合,組建新的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
2. 課程教材研究所和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教材發展中心整合,組建新的課程教材研究所。
3. 教育部外資貸款事務中心併入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組建新的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4. 教育部高等學校社會科學發展研究中心和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整合,組建教育部高等學校科學研究發展中心。
5. 中央電化教育館和教育部教育裝備研究與發展中心整合,組建教育部教育技術與資源發展中心,保留中央電化教育館牌子。
6.新建成立教育部宣傳教育中心。
7. 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更名為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
8. 教育部考試中心更名為教育部教育考試院,保留原加掛的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中心、國際教育測量交流與合作中心牌子。
9.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學評估中心更名為教育部教育質量評估中心。
10. 教育部職業技術教育中心研究所更名為教育部職業教育發展中心。
來源|教育部評估中心、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