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心理健康狀況納入教師考核

本報5月25日訊(記者 張展銘)今天,記者從省教育廳舉行的“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新聞通氣會上了解到,省教育廳聯合省衞生健康委印發了《關於加快推進全省大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體系建設的意見》,明確要求普通中小學要開設心理健康校本課程或專題教育,要把學生心理健康狀況納入各學科教師考核評價指標體系。

根據《意見》,在建立健全課程體系上,我省強調各地各高校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課程納入學校整體教學計劃,建立健全課程體系;明確要求普通中小學要開設心理健康校本課程或專題教育;中等職業學校要辦好《心理健康與職業生涯規劃》課程。高校要普遍開設心理健康教育的公共必修課,設置2學分、32—36學時,鼓勵開設各具特色的選修課程。強調分階段設置教育目標和教學內容,明確提出小學、初中、高中、大學階段的目標要求。強調要提高課堂教學質量,形成符合不同學段學生特點的教學模式,明確提出各級教研機構至少配備1名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員。

在健全教師隊伍建設體系上,強調加強專兼職教師配備,各中小學至少配備1名專職或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超過1000人規模的學校必須配備專職教師,酌情增加兼職教師配備,編制從學校總編制中解決;各高校按師生比不低於1:4000比例配備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每校至少配備2名,要求各學校於2022年前配備到位。強調建立健全培訓培養體系,明確班主任的心理健康教育責任,抓好專業系統培訓,將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培訓納入教師培訓計劃,對專職教師每年應進行不低於40學時的專業培訓。強調完善評價保障制度,中小學要把學生心理健康狀況納入各學科教師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引導每位教師重視和參與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作者:張展銘

來源:濟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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