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的家長眼裏,孩子什麼都不懂、什麼都不會,自然沒有權利可言,所有的事情都應該由自己來決定。這種想法其實是不對的,孩子雖然年紀小,但也是一個獨立的個體,父母如果能學會適當放手,給孩子3個"權利",他們長大後往往會更優秀。
案例男孩皓皓5歲的時候,媽媽打算給他報個興趣班,他説自己想學畫畫,以後當漫畫家。不過媽媽並不認可孩子的意願,她對皓皓説:"畫畫能幹嘛,學畫畫的人那麼多,有幾個是出頭的?瞎胡鬧!你還小,聽媽媽的,報個足球班,對你有好處。"皓皓癟了癟嘴,雖然不高興,但也沒有發脾氣。
皓皓一天天長大,之後上了高中,要面臨文理分科的選擇。皓皓比較喜歡文學,心裏是想選文科的,但是媽媽知道這件事後,一定要他選擇理科:"理科好啊,以後上大學可以選擇的專業多了去了,學個計算機,多掙錢。"無論皓皓怎麼表達自己的想法,媽媽都硬要他填理科。
再之後上大學,皓皓交了很多朋友,但他的性格卻"隨和"得有些過分。同學們商量着一起出去玩的時候,他從來不提自己的想法,就連午餐吃什麼,都要糾結半天。畢業了,同學們紛紛為心儀的工作做準備,皓皓卻很迷茫,不知道自己該選擇哪份工作,最後聽取父母的建議,去了親戚家的公司上班。
分析從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出,皓皓真的是一個非常"聽話"的孩子,但他還有個最為突出的特點:沒有主見。皓皓的這個特點跟媽媽的做法有很大關係,從小到大,孩子的所有事情都由父母一手包辦,有什麼想法也得不到傾聽,只能接受媽媽的安排,從沒有選擇的權利。
所有事情都被安排好、沒有可選擇的餘地時,一個孩子就只能聽從,久而久之,他們就會變得沒有主見。試想,孩子從小到大都沒有選擇的權利,長大後又怎麼可能突然"有主見"呢?教育孩子,家長要學會"鬆綁",別把孩子壓迫得喘不過氣。
從小得到3個"權利"的孩子,比同齡人更優秀1、選擇的權利
父母都想給孩子最好的,但是我們以為的"最好",未必是孩子眼中的"最好"。所以,家長要給孩子一定的選擇權,比如在給孩子買衣服的時候,詢問孩子他更喜歡哪一件。等到孩子長大一些,父母還可以讓他參與制定家庭計劃,比如採購計劃等,讓孩子發表自己的看法。
2、犯錯的權利
孩子生來是一張白紙,他們很多時候是在"試錯"中長大的。家長可以告訴孩子哪些做法是錯誤的,讓他們避免犯錯;同時當他們不小心犯錯的時候,家長也要給他們犯錯的權利,教會他們知錯能改、吃一塹長一智,而不是暴力打罵,給娃留下陰影。
3、拒絕的權利
對於不喜歡的事情,孩子有沒有拒絕的權利呢?家長應該尊重孩子的這個權利。比如,有小朋友眼饞孩子的玩具,想要拿過去玩,如果孩子不願意給,家長可以引導、鼓勵他們,卻不能指責他們"自私",然後狠狠奪過來。不懂得拒絕的孩子,即使再累也沒辦法拒絕別人的要求,在與人交往時很容易吃虧,並且得不到別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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