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身體原因需休學怎樣辦理 要什麼材料

膠東在線消息 近日,問題編號為1045937的網友留言諮詢:孩子今年下半年上高二,現因身體原因不能堅持上學了,請問怎樣辦理休學?需要哪些材料?請給予詳細説明,最好是相關規定。

煙台市教育局對此回覆:招遠市教育和體育局回覆,您好,《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學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堅持正常學習的,可由學生本人或其父母、其他監護人持縣級(含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證明、病歷、相關醫療費用單據或其他有效證明,經學校審核同意,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後辦理休學手續。初中、高中畢業年級第二學期一般不準休學。感謝您對教育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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