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時評】
作者:艾萍嬌(教育研究者)
日前,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以下簡稱“優師計劃”)。從今年起,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與地方師範院校採取定向方式,每年為832個脱貧縣(原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中西部陸地邊境縣(以下統稱定向縣)中小學校培養1萬名左右師範生,從源頭上改善中西部欠發達地區中小學教師隊伍質量,培養造就大批優秀教師。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負責人介紹,部屬師範大學承擔國家優師專項培養任務,主要面向定向縣培養中學特別是高中教師。
“優師計劃”與此前已經實施的公費師範生計劃的不同之處在於“優師計劃”的畢業生畢業之後,要到簽約承諾的生源所在省份定向縣中小學任教,而公費師範生畢業後一般只要求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學任教。“優師計劃”具有更強的定向就業性質,其目的是為教育資源薄弱的農村地區培養優秀師資。
在公費師範生計劃基礎上推出“優師計劃”,顯示出政府提高鄉村教師質量的決心,但要真正構建高素質的鄉村教師隊伍,整體提高鄉村教育質量,還需要通過提高鄉村教師待遇、改善鄉村教師的工作環境等舉措,來提高鄉村教師職業對優秀人才的吸引力。其中尤為重要的是,要結合鄉村教育實際,構建能激勵鄉村教師紮根鄉村學校的教育評價體系。
去年,教育部等六部門印發《關於加強新時代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提出要加大榮譽表彰和宣傳推介力度,向鄉村教師傾斜;堅持拓展職業成長通道,職稱評聘向鄉村傾斜,允許鄉村學校按照所教學科評聘職稱,“定向評價、定向使用”;完善績效工資政策,對鄉村小規模學校、寄宿制學校、民族地區、艱苦邊遠地區學校給予適當傾斜。
從現實看,鄉村教師流失的情況依舊比較嚴重,有的地方把城鎮學校教師“交流”到鄉村學校任教;而教師評中高級職稱要有一年以上鄉村學校任教經歷,則讓部分教師把到鄉村學校任教視為“刷經歷”。
當前,對鄉村學校、教師的評價,採取的是和城鎮學校、教師差不多的考核、評價方式。比如,鄉村學校也採取升學教育模式組織教學,用學生的統測分數考核學校辦學、教師教學,在這種考核評價體系之下,由於鄉村學校辦學條件比不上城鎮學校,直接導致鄉村學生流失。鄉村家長的態度是:“雖然去城裏上學花錢更多,城市學校每個班的人數多,但孩子成績會更好。”而面對學生的流失,一些鄉村教師也沒有紮根鄉村長期從教的準備,他們的職業發展規劃是,離開鄉村,先進鄉鎮,再進城,有機會再到發達地區。要扭轉這種流動方向,就必須提高鄉村教師地位,結合鄉村教育實際,構建能凸顯鄉村教育價值的鄉村教育評價體系。
鄉村教師面臨的另一個問題是,他們承擔的非教學任務會更重,這是因為鄉村缺人才,教師往往承擔更多的任務,一人身挑數職,這不僅會分散教師的精力,也會增加教師的職業倦怠感。教師的本職工作是教書育人,培養“優師”的目的是讓這些教師提高鄉村教育質量,因此,要繼續創造讓所有鄉村教師都全心投入開展教學的環境,讓每個“優師”成長為鄉村教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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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報》( 2021年08月09日 02版)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