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21年繼續對報考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實行優惠政策的通知》的精神,凡在本科普通批次、高職(專科)普通批次中填報廣西、甘肅、陝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內蒙古、黑龍江、吉林、新疆、遼寧(除大連市)、西藏等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以及湖南、湖北、山西等3省少數生源長期不足的普通高校(具體高校名單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佈),並被上述高校錄取的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本市生源考生,可獲一次性補貼1000元;徵求志願填報而被錄取的可獲一次性補貼500元。
今年繼續對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並在秋季招考錄取階段(本科普通批次、專科普通批次)被部分外省市高校錄取的本市生源考生給予一次性經濟補貼。
具體發放辦法如下:
一、本年度的一次性經濟補貼從2021年10月8日開始辦理。
二、考生登錄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點擊“考試報名”欄目下的“2021年一次性經濟補貼申請”,使用高考時報名表所填列的聯繫人手機號碼登入。如有情況變化,請關注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官網通知。
考生原登記的聯繫人手機號碼若有變更,請主動聯繫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三、下載“領款説明”“領款證明”等材料,仔細閲讀領款説明,填妥相關信息。
四、考生在高校報到註冊後,將“領款證明”加蓋該高校學生管理部門的公章,並由考生本人在“領款證明”上簽名。
五、考生將準備齊全的材料,拍照生成圖片文件(JPG格式),上傳至“上海招考熱線”網站“考試報名”欄目下的“2021年一次性經濟補貼申請”中,照片要求清晰完整。
六、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在收到考生上傳的材料,經核對無誤後,將分批次發放補貼款。
七、因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實行財政零餘額賬户管理,當年補貼截止發放時間為2021年11月30日。
八、列入經濟補貼發放範圍的外省市高校名單見《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列入一次性經濟補貼發放範圍的外省市院校名單》。
附件:2021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列入一次性經濟補貼發放範圍的外省市院校名單
作者:張鵬
責任編輯:姜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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