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平平無所謂?體罰了學生捅破了天?老師的教訓啊!幾十年的教學生涯,多多少少也積累了一點點經驗。成績平平的學生屬於正常現象。一個班級裏的學生,老師無論怎麼教,下的功夫再大,你就是十天學一課,任你使出渾身解數,最後總還是好的還是好,不好的依然如故。愁人不愁人啊!
但是,我們不得不相信,某些學生的學習成績不好,並不代表她什麼都不好。某個女生,學習上什麼都比別人慢半拍。上課時,不能及時回答問題,老師的問題一出來,馬上就有學生舉手回答,可是,這個女生,眼睛砸吧砸吧若有所思。看到了她的表情,認為她已經會了。可是,只有讓她回答呢,必然是十之八九是錯的。可是,她能把教室地面打掃得乾乾淨淨,放學時,別人不知道關門窗,關風扇,她卻早早地準備好了。
每當看到她的成績兜底時,每當看到她不能學會時……我就氣不打一出來,就想呼他幾巴掌,可是,想到哪裏的學生不都是這樣時,氣已經慢慢地消失了。確實像這位校長所説,個別學生的成績平平是正常現象,教師不能求全責備,妄想學生都是學霸,絕對是不切合實際的。遇到這種學生,伸手就打,張嘴就罵——這是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嘍。教師千萬別犯傻啊!
這位王老師體罰了學生,已經被公安機關帶着調查,肯定會受到處理。但是,這個幼兒園的園長卻要在微信羣裏發道歉信。為什麼?很顯然,這樣的事件對學校的影響有多大是可想而知的。學校的名譽、招生等等各方面都會或多或少地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
最近發生的體罰學生事件,當事教師被嚴肅處理,引發網友們的熱切關注。這一切無不都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學生是祖國的花朵,教師們要適時施肥澆水、細心呵護才對!否則,可能就要犯錯誤了。對於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的教師的處理,那是絕對不會給你留情面的,會讓你永遠記住。
凡是體罰學生的教師都屬於急功近利,生氣衝動。看到學生的成績一直不好,你就想罵兩句,打幾下;看到學生不聽話,你就氣急敗壞,伸手就打,抬腳就踢;發現學生違反紀律,你就又拉又扯,劈頭蓋臉,噼裏啪啦一頓揍……結果,學生依然如故,不會的還是不會,不聽話還是不聽話……改變了什麼?學生記住了你的打罵,家長堅決不同意你的衝動,上級領導處理了打罵人的教師你。學生、教師、家長、學校,紛紛因為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而互相糾纏不清,似乎都亂了!
説的沒錯,非常現實,校長説法極具時代性,在當今教育教學大環境不盡如人意的情況下,校長釆用保教師,保自己的説法與做法無可厚非。若一味地強調教學質量,強調分數,強調對學生嚴教嚴管,無異於是把老師推入火坑。現在的情況是懲戒權沒有法律的定義,光靠傳統意義的尊師重教,老師是不敢要求,不敢管,言語重了,遇到心理脆弱的學生跳樓了怎麼辦?責任如何劃分?懲罰了家長來鬧事,誰給撐腰?學生成績好壞對學校和老師沒什麼影響,學生成績差去上輔導班啊?可學生若是被體罰了,家長不答應,上級不答應,還會被通報,丟飯碗,甚至攤上刑責。
敢這樣給教師公開説的校長,還是很有擔當的,像個孃家人!是心理話,有人情味。校長的言語雖然不多,但很精闢,其實無情地擊中了教育的痛點。教師也是一種職業,也是為了生活,是寧可學習差點,也不要鬧出笑話來的無奈。
家長惹不起!學生罰不得!沒必要為了學生的成績而丟掉飯碗,五蓮二中教師被罰不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嗎?聽校長説的沒錯,不聽校長的説不定哪一天就可能被追責。眼前的教訓不能忘。
現在的教育應該推行有約束性教學,但約束要規範,不能隨心所欲,特別是低年級,沒有一定的約束是完全不行的,應該統一完善一些約束制度,使學生能觸動心靈,又不受到肉體傷害。最好是學校和家長籤個協議,老師可以正當地管,不留遺憾,對得起自己也對得起教育。
教學成績的好壞與體罰學生沒有直接的關係。校長對老師説:"寧可教學成績平平,也不願意因成績而體罰學生。"體罰學生不是老師教學成績優異的必要條件。換句話説,學生成績很好,不是因為老師體罰學生而變好的。一些老師體罰了學生,反而讓學生的學習成績變得更糟糕。
校長説的這句話,重點是告訴老師不要體罰學生,畢竟在«教師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中都有明確要求,教師不得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不得侮辱學生的人格。老師的教育教學行為要依照法律的相關規定進行,老師絕不能幹違法亂紀的事。這個暑假,就發生幾起因老師體罰學生而受到教育主管部門處罰的事件。有的老師因為體罰學生,還丟掉了飯碗,真是一件令人惋惜的事。
現在的教育理念和以前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學生到學校是來學習知識的,而不是到學校來混日子或者操社會的。我更傾向於一部分家長的説法,師生關係就要變成一種服務關係,把孩子當成顧客,要求老師對學生就要像對待顧客一樣。顧客就是上帝老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老師要把自己的學生當成上帝,這樣就不會出現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誰還敢體罰上帝?
這樣還有一個好處,學生是顧客,也是上帝,老師自然就要圍繞學生轉,把學生服務好,這是老師最基本的職業道德。至於考試成績嘛,就要看學生的造化了。現在很多學校對學生的評價不再以分數論高下,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各科成績的評價分別用abcd進行等級劃分。學生家長也不知道孩子的真實成績,這樣更能體現這種良好的服務關係。學生考得好,我就用a表示,學生考得差,我也用相應的字母表示,無論學生考得怎麼樣,反正就是不能得罪學生。千萬不能傷害到學生的自尊心,不然,學生的身心健康受到影響,老師肯定會受到相應的追究。
在我們讀書那個年代,只有認真負責任的老師才會適當體罰學生,那時的家長也支持老師適當體罰學生的這種做法。有的家長把體罰學生的權利交給了老師,如果學生在校違反校規校紀,老師教育後仍然不改正的,老師可以打學生(適當體罰),家長不會找老師的麻煩。而現在的學生家長不會這樣説了,如果知道老師有適當體罰學生的行為,有的學生家長會把這件事情無限放大,找學校和教育局要説法,直到老師受到相應的處罰為止。
校長的這種做法,是一種保護老師的行為。讓老師意識到體罰學生可能給自己帶來的麻煩,況且體罰學生也與當今的教育發展理念相違背,是一種簡單粗暴的教育方式,傷害着學生的身心健康,為社會所摒棄。提高學生學習成績的方法多種多樣,體罰學生後,不但降低了老師的威信,而且還違反了法律的相關規定,學生的學習成績反而會越來越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