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佈高考“狀元”! 高中辦學質量有了評價指南

本文轉自【光明日報】;

教育部日前印發《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指南》,明確評價內容主要包括辦學方向、課程教學、教師發展、學校管理、學生髮展等5個方面,共18項關鍵指標和48個考查要點。 值得注意的是,《指南》特別強調,普通高中要堅持正確政績觀和科學教育質量觀,並把“正確處理考試升學與發展素質教育的關係,將高考升學率作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客觀結果之一,不給年級、班級、教師下達升學指標,不將升學率與教師評優評先及職稱晉升掛鈎,不公佈、不宣傳、不炒作高考‘狀元’和升學率”作為重要考查要點,這有利於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

評價內容包括啥?

(一)辦學方向。 包括加強黨建工作和堅持德育為先等2項關鍵指標,旨在促進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樹立科學教育質量觀和正確辦學理念,大力發展素質教育,落實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要求。

(二)課程教學。 包括落實課程方案、規範教學實施、優化教學方式、加強學生髮展指導和完善綜合素質評價等5項關鍵指標,旨在促進學校嚴格落實國家課程方案,健全教學管理規程,深入推進育人方式改革,完善選課走班教學組織管理,健全學生髮展指導機制,規範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整體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三)教師發展。 包括加強師德師風建設、重視教師專業成長和健全教師激勵機制等3項關鍵指標,旨在促進學校加強教師思想政治和師德工作,健全教師專業發展機制,不斷提高教師隊伍素質,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提高校長管理能力和教育教學領導力,完善校內教師激勵體系,充分激發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四)學校管理。 包括完善學校內部治理、規範招生辦學行為和加強校園文化建設等3項關鍵指標,旨在促進學校加快建設現代學校制度,強化學校內部管理,優化教學資源配置,充分激發辦學活力,落實招生辦學規範要求,加強校風教風學風建設,努力形成辦學特色。

(五)學生髮展 。包括品德發展、學業發展、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勞動實踐等5項關鍵指標,旨在考查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全面發展情況,引導學校注重加強德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教育,引導學生注重提高自身綜合素質,扭轉重知識、輕素質的傾向,培養學生適應終身發展和社會發展需要的正確價值觀、必備品格和關鍵能力。

評價方式都有啥?

《指南》要求,評價方式堅持結果評價與增值評價相結合,既要關注學校辦學質量實際水平,又要關注學校在辦學質量上發展提高的程度;堅持綜合評價與特色評價相結合,既要關注學校全面育人整體成效和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情況,又要關注學校特色發展和學生個性發展情況;堅持外部評價與自我評價相結合,既要完善外部評價工作體系,又要引導學校積極開展常態化自我評價,激發內生辦學活力;堅持線上評價與線下評價相結合,既要構建網絡信息平台及數據庫,又要採取實地調查、觀察、訪談等線下方式。

評價咋實施?

《指南》要求,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實行學校自評、縣級審核、市級全面評價、省級統籌評價和國家抽查監測。

普通高中學校每年要對本校辦學質量進行自評,自評報告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督導部門審核備案。

市級人民政府教育督導部門在評價週期內完成轄區內所有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工作,及時將評價情況向學校進行反饋,並報省級人民政府教育督導部門備案。

省級人民政府教育督導部門分年度、分批次統籌開展抽樣評價,確保每輪評價週期內覆蓋轄區內各地市,並及時將年度抽樣評價情況向各地市進行反饋,同時報國務院教育督導部門備案。

國務院教育督導部門對各地評價情況進行抽查,對學校辦學質量和學生髮展質量進行監測。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週期依據所轄縣數、學校數和工作需要,原則上每3—5年一輪,具體由各地自行確定,評價週期內要實現對學校辦學質量評價全覆蓋。

(光明日報全媒體記者晉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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