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在英國王室有長公主(Princess Royal)這樣一個頭銜,那麼,英國的長公主到底應該授予君主的姐妹還是女兒呢?由於中國明朝之前的封建皇帝曾經冊封給有功的皇姊妹或皇姑長公主頭銜,很多網友認為英國也應當和中國一樣,將長公主的頭銜授予君王的姐妹。其實,英國的王室頭銜與中國是完全不同的。
可以肯定地講,長公主(Princess Royal)是英國君王授予長女的頭銜,儘管只是榮譽頭銜,但是卻是英國女性王室成員能夠獲得的最高榮譽。在英國曆史上,一共有7名被承認的長公主,伊麗莎白二世女王的長女安妮公主是現任的第7代英國長公主。
要弄清英國的長公主到底指的是誰,就必須瞭解長公主一詞的歷史。英國的長公主初設於英王查理一世(Charles I,1600-1649年)時期,當時,查理一世的王后亨麗埃塔·瑪麗亞(Henrietta Maria,1609-1669年)是法國國王亨利四世的女兒,王后想要模仿法國國王的長女被封為“長公主”(Madame Royale)的做法,於是,查理一世和王后將女兒瑪麗公主(Maria,1631年出生)冊封為“長公主”,這就是英國曆史上的第一位長公主。
不過,長公主頭銜自設立之後,並沒有相關的王室規則作為保證,是否冊封長公主完全要看君主的個人意見。國王詹姆斯二世(蘇格蘭的詹姆斯七世)的長女瑪麗公主(1662-1694年),也就是後來的瑪麗二世女王,還有國王喬治一世的獨生女索菲亞-多蘿西公主(1687-1757年,上圖所示)都有資格獲封為長公主,但都沒有被封,瑪麗公主具備獲封資格時已經是奧蘭治公主,索菲亞-多蘿西已經是普魯士的女王了。
長公主的頭銜是終身保留的,即使長公主的父母君主去世,頭銜也仍然保留。而且,英國只能有一位當朝的長公主。長公主去世之後,其頭銜不會被她的任何一個女兒繼承。如果已故長公主的父母君主也去世了,新君主可以把長公主的頭銜賜給自己的長女。
比如,路易絲公主在1905年被她的父親愛德華七世國王冊封為長公主,一直保留頭銜直到1931年去世,此時她的哥哥喬治五世已經在位20多年。只有在路易絲公主死後,喬治五世的親生女兒瑪麗公主才在1932年被授予長公主的頭銜,並且保留頭銜直到她1965年去世。
而且,伊麗莎白二世的父親喬治六世即位之時,時任的長公主瑪麗公主仍然在世,而且壽命比他的哥哥還要長,而伊麗莎白在1952年2月6日即位成為女王,因此就失去了獲封為長公主的機會,儘管她作為喬治六世的長女也有這個資格。
按照英國王室的慣例,公主結婚之後也要繼承丈夫的頭銜,如果丈夫的頭銜級別較低,那麼她的公主頭銜就繼續使用,並將二人的頭銜合併,比如,阿蓋爾公爵夫人路易絲公主殿下或阿瑟隆伯爵夫人愛麗絲公主殿下。如果公主的頭銜中有封地的名稱,那麼在結婚之後可以停止使用。但是,被授予長公主頭銜的公主不會因結婚將自己的長公主頭銜與丈夫合併。例如,安妮公主自1987年獲封之後一直使用長公主殿下的頭銜,在此之前的合併頭銜馬克·菲利普斯夫人安妮公主殿下從此停用。
還有觀點認為,Princess Royal應當翻譯為“皇家公主”,這種譯法當然也是不可取的。原因非常簡單,公主必定是皇家的,修鞋的、賣菜的、説相聲的、賣手機的女兒都不可能是公主,翻譯成“皇家公主”無疑就是畫蛇添足了。
在中國的明朝,的確是將長公主的頭銜賜給皇帝的姐妹,比如明太祖朱元璋之姐曹國長公主朱佛女,明成祖朱棣之姐是寧國長公主,明神宗朱翊鈞之妹是永寧長公主,這也是網友希望英國隨着中國也冊封皇妹當長公主的原因。但是到了清代,長公主就賜給皇帝的女兒了,比如清太祖努爾哈赤嫡長女東果格格被封為固倫端莊長公主,清太宗皇太極之女是固倫温莊長公主、固倫靖端長公主,康熙皇帝之女是固倫恪靖長公主。
下面,我們介紹一下英國曆代的長公主。
第一代長公主,瑪麗公主,1631年出生,1631–1660年是長公主,查理一世的王后亨麗埃塔·瑪麗亞的長女。
路易絲-瑪麗公主,1692年出生,1692–1712年是長公主,英王詹姆斯二世和瑪麗王后的女兒,由於被罷免了英國王位而未被計入代次。
第二代長公主,安妮公主,1709年出生,1727–1759年是長公主,喬治二世和卡蘿琳王后的女兒。
第三代長公主,夏洛特公主,1766年出生,1789–1828年是長公主,喬治三世和夏洛特王后的女兒。
第四代長公主,維多利亞公主,1840年出生,1841–1901年是長公主,維多利亞女王的女兒。
第五代長公主,路易絲公主,1867年出生,1905–1931年是長公主,愛德華七世和亞歷山德拉王后的女兒。
第六代長公主,瑪麗公主,1897年出生,1932–1965年是長公主,喬治五世和瑪麗王后的女兒。
第七代長公主,安妮公主,1950年出生,1987年獲封為長公主,伊麗莎白二世和菲利普親王的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