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雍正十一年(公元1733年)秋天,雍正皇帝接到一份奏摺,他看後眉頭緊皺,然後徑直去了南書房。
在南書房,雍正把手裏的奏摺遞給了大學士鄂爾泰。鄂爾泰此時的地位等同於內閣首輔,他看完奏摺,連忙站起來,只見他額頭流汗,欲言又止。
坐在鄂爾泰旁邊的張廷玉,挑了挑眉,他雖然沒看到奏摺的內容,但以他的精明,定然能猜到這份奏摺,肯定和鄂爾泰有關。
事後,張廷玉所料果然沒錯,原來是有人彈劾步兵統領鄂爾奇“壞法營私,紊制擾民”。鄂爾奇是鄂爾泰的親弟弟,所以雍正才把奏摺給鄂爾泰看。而鄂爾泰為了避嫌,竟然一句解釋都沒有。
鄂爾泰是雍正的心腹之臣,更是當朝“宰相”,有誰這麼不給鄂爾泰面子,竟然彈劾他的弟弟?
這個彈劾鄂爾泰的人,也是個“硬茬”,他曾經和鄂爾泰齊名,深得雍正寵信,此人就是李衞,時任直隸總督。
事情發生後,雍正為了表示自己“不偏不倚”,派自己的十七弟、果親王允禮親自去調查鄂爾奇案,最終調查結果是:李衞彈劾鄂爾奇的罪證,完全屬實。
接下來,雍正的處理方式比較微妙,《清史稿》雲:
上以鄂爾奇為鄂爾泰弟,曲宥之;獎衞,命議敍。
意思是,雍正公開獎勵了李衞,但卻私下赦免了鄂爾奇之罪,算是給了鄂爾泰一個面子。
事後,鄂爾泰並沒有記恨李衞,反而很感激他,為什麼呢?
因為,李衞拿到鄂爾奇的罪證後,有三種選擇:第一,捅給言官,讓大家都去“立功”;第二,私下寫信給鄂爾泰,讓鄂爾泰約束弟弟;第三,就是直接上奏給雍正,看雍正的意思。
如果選擇第一種選擇,那意味着這件事將會被徹底曝光,沒有挽回的餘地。如果選擇第二種選擇,那李衞不僅徇私,還有巴結鄂爾泰之嫌。最終,李衞選擇的第三種選擇,反而是對鄂爾泰有利的。所以,鄂爾泰感激李衞。
在雍正一朝,李衞就是這樣的人,他不按常理出牌,不怕得罪人,但每次出手,都恰到好處。李衞死後,被諡“敏達”,其實非常有理。
歷史上的李衞,在雍正朝如雷貫耳,他身在廟堂,兼顧江湖,被雍正寵信了13年之久,可乾隆對他卻十分冷淡。本文,筆者來談一談清朝名臣李衞,希望從這位封疆大吏身上,讀出不一樣的歷史。
一、英雄不論出身
自宋明以來,科舉取士已經是朝廷非常成熟的制度,明朝後期更是有“非進士不進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的説法。所以,每逢官場上兩位同僚初次見面,必然先看彼此是哪一榜的進士,是幾甲出身,然後再論資排輩。
這樣一來,有一羣人就非常尷尬,他們就是“捐貲”出身的官員。所謂“捐資”,早在漢朝就已經存在,意思是花錢買官。而本文的主人公李衞,就是“捐貲”出身。
《清史稿·李衞傳》記載:
李衞,字又玠,江南銅山人。入貲為員外郎,補兵部。
李衞是江蘇豐縣(屬徐州)人,其父是一位大商賈,父親本想讓李衞通過讀書考取功名,無奈李衞天生不喜歡讀書。康熙晚期,清朝吏治敗壞,“捐官”盛行,李衞的父親決定用金錢為兒子謀個前程,所以,29歲那年,李衞獲得了“員外郎”的職位,當年底,李衞便補了一個“兵部員外郎”的實缺,到北京去上任了。
其實,清朝雖然流行捐官,但一般捐官是先“買”到一個身份,然後要“侯缺”,因為當時不一定有合適的職位,即使有職位也有很多人競爭。有的人,一等就是幾年,有的甚至等到一輩子,也沒有謀個“實缺”。李衞在捐官的當年就能到北京兵部去上任,筆者猜測,其家族估計沒少上下打點。
商人大多八面玲瓏,李衞受家庭影響,為人非常機靈,後來他到地方上為官,在鹽、茶、錢、税等多方面大顯身手,和家庭薰陶關係很大。
李衞在兵部待了兩年的時間,因表現勤勉,為人機靈,康熙五十八年,李衞被調到户部任郎中。清朝員外郎是從五品,六部郎中是五品,李衞這是官升一級。
李衞在户部期間,主要管理銀庫,李衞自幼就見過很多錢,但在銀庫中,李衞卻沒有低調,因為他以五品的小吏的身份,促成了一件“大改革”。
在清朝,有個名詞叫“贏餘”,用現在的話來解釋,就是上不了枱面的抽成。比如説,有官員拿着正規的手續到銀庫裏提銀子,户部的這些人會截留一部分當作福利。
根據《小倉山房文集》記載,李衞在户部期間,有一位分管的親王要求每支出錢糧一千兩,就必須加收“贏餘”十兩,這就相當於百分之一的抽成比例。例如,朝廷撥給某位督撫十萬兩賑災銀子,經户部的手出去以後,就只剩九萬九千兩了,如果中間再經過其他人轉手,最終能到老百姓手中的銀兩,就會大打折扣。
但定規矩的人是親王,很多封疆大吏也不敢輕易得罪,只能吃這個啞巴虧。李衞初來户部,覺得這很不合理,遂勸這位親王停收“贏餘”。親王哪能聽他的,李衞便在眾人前來取銀子的時候,在最外面一排櫃子上貼上“某王贏餘”四個大字,把親王收錢的事情捅開,親王當時非常難堪,於是下令廢除户部“贏餘”。
很多封疆大吏都沒能做到的事情,李衞以一個五品小吏的身份做到了,這就是李衞。
二、雍正的不拘一格
雍正時期,李衞、田文鏡、鄂爾泰並稱為“三大模範督撫”,但這三個人性格迥異,彼此之間並無深交。兩江總督尹繼善曾向雍正評價這三人:
李衞,臣學其勇,不學其粗;田文鏡,臣學其勤,不學其刻;鄂爾泰,宜學處多,然臣亦不學其愎。
這段評價,點出了三位“模範督撫”的優缺點,可謂精準。例如,田文鏡此人非常勤勉,但為人刻薄。尹繼善説李衞的優點是“勇”,但缺點卻是“粗”。
受《雍正王朝》的影響,很多人認為李衞是乞丐出身,不識字。其實,這是一種誤讀。李衞有一段自述:
“臣孤失學,不習章句,緣從母命,訪擇塾師,僅能講説《通鑑》,粗知古人行事。”
按照李衞的話説,他自幼就不喜歡讀書,但還是讀過《通鑑》的。再加上李衞是捐官出身,所以筆者認為,李衞的學問或許不夠淵博,但不至於不通文墨。
《清史稿》雲:
世宗在籓邸,知衞才。
意思是説,雍正在沒登基之前,就知道李衞是一位有才能的人。雍正有識人之明,他用人不拘一格,所以李衞被雍正重用,只是時間問題。康熙六十一年,雍正即位,李衞立即升任雲南鹽驛道,可能因為是商人出身,李衞對鹽業非常瞭解,因此很快做出了政績。兩年後,雍正二年,李衞被提拔為雲南布政使,相當於“一省之長”。
在李衞的管理下,雲南的財税大幅提升,雍正大喜,覺得這樣的人才應該調到江浙富庶之地。於是到了雍正三年,李衞被調任浙江巡撫。在李衞的任命詔書上,雍正特地加了一句:
“命兼理兩浙鹽政。”
明清時期,鹽業屬於專管,朝廷有專門的鹽運使,不受各省督撫節制。但雍正知道李衞很擅長鹽政,便下了這道政令,賦予李衞管理鹽政的權限。
這個小細節,不僅能看出李衞的才能,更能看出雍正的用人不拘一格。
到了雍正五年,為了擴大李衞的權力,雍正乾脆把李衞升任浙江總督,並且“管巡撫事”。
這裏筆者需要説明一下:自從康熙二十三年,清朝收復台灣之後,浙江的軍事就歸福建總督管轄,後來康熙又改“福建總督”為“閩浙總督”。所以説,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清朝是不存在“浙江總督”這個職位的。但雍正為李衞設置了“浙江總督”一職,因人設官,不僅賦予了李衞權力,更提高了浙江的行政效率和管理水平。
雍正是一位較為優秀的帝王,他的許多處理方式,顯得非常高明。然而,並不是所有的帝王,都有能力效仿他這一點。
雍正任命李衞為浙江總督,並且還兼任巡撫,這就相當於軍政大權一把抓。從一個從五品的員外郎,到封疆大吏,李衞只用了不到10年的時間,這種晉升速度,不僅僅是因為雍正寵信李衞,更能説明李衞是一位有能力、有手腕的“能臣”。
若是放在宋朝或明朝時期,像李衞這樣沒有強硬的政治背景,又是靠捐官出身的官員,一輩子都不可能有成為封疆大吏的機會。所以説,在雍正時期,李衞是極其幸運的。
《史記·刺客列傳》中有一句話:君以國士待我,我必國士報之。
雍正信任李衞,李衞也對得起雍正。在清朝,浙江是重要的產鹽區,但自康熙晚年起,這裏的鹽政就比較混亂。官府中飽私囊,朝廷收不上鹽税,私鹽販子控制了市場,窮苦百姓卻只能吃高價鹽。李衞在浙江,雷厲風行,他不怕得罪江湖勢力,先出重拳打擊幾大鹽梟,然後又彈劾幾位背景複雜的官員。不僅如此,李衞還奏請在關鍵的隘口設置重兵巡邏,以防被鹽梟鑽了空子。在李衞的治理下,浙江鹽政終於煥發生機,百姓吃到了低價鹽,而浙江的鹽税收入也翻了幾番。
在浙江期間,李衞還做了一件利國利民的大事,那就是修築海塘。海塘即海堤,是攔截海潮侵襲的重要水利工程。雍正初年,海寧、蕭山、錢塘、仁和諸縣境內的海塘每年都會決堤,雖然朝廷每年撥款,但都沒有解決問題。李衞本身並不擅長治水,雍正派名臣範時繹前去修築海塘,但範時繹給的方案雍正並不滿意,無奈之下,李衞只得親自去這些地方實地考察,最後通過自己的不斷學習和請教,給出合理的方案,解決了浙江的老大難。
必須説明的是,李衞修築海塘,沒有用朝廷的撥款,而是由地方籌措資金完成,至此後,浙江海塘多年未發生大的水災。
從這件事可以看出李衞的兩個重要品質:第一,他善於鑽研,把解決問題作為首要任務,不會的東西,他通過刻苦鑽研後,比專業的人做得還要好。
第二,雍正初年,朝廷虧空嚴重,李衞知道雍正的難處,最後竟然沒讓朝廷撥款,自己解決了問題。李衞體貼雍正,雍正難道不知道李衞的苦心?
所以説,李衞能被雍正寵信13年,不僅僅是他辦實事,用雍正的話,李衞能“體聖心”。
三、利國利民的李衞
雍正三年,河南巡撫田文鏡和直隸總督李紱之間發生了著名“田李互參事件”,震驚朝野,差點釀成“黨爭”。這件事,看上去是李紱和田文鏡政見不同,相互攻訐,其本質是以李紱為首的科舉官員自尊心太強,認為田文鏡“不尊重天下讀書人”。其實,這也不算冤枉田文鏡,因為田文鏡雖然不是科舉進士,但他從骨子裏認為自己不比別人差,因此才有他“不尊重讀書人”的説法。
雍正的三位“模範督撫”,李衞、田文鏡、鄂爾泰都不是翰林進士出身,但和田文鏡不同的是,李衞對讀書人卻非常尊重。
雍正年間,浙江發生了查嗣庭、汪景祺等多起文字獄事件,雍正一怒之下,撤銷了浙江考生參加科舉的資格。李衞身在浙江,知道浙江學子的不易,為了解決問題,李衞做了三件事:
第一,李衞出主意編修浙江通志,把自古以來的浙江的忠臣義士都編出來呈給雍正,讓雍正知道浙江也是忠義之地。
第二,李衞親自重審了多起文字獄案,把這些案件的波及範圍降低到最小。
第三,李衞讓浙江學子不要受外界干擾,認真備考,然後上書請雍正派欽差來浙江視察,欽差看到浙江學風淳樸,回去如實向雍正彙報,雍正大喜。
這時,李衞再上書請求恢復浙江文士的會試資格,雍正欣然同意。
這件事,看似複雜,但被李衞有條不紊地解決了,浙江考生非常感激李衞。第二年的殿試,狀元、榜眼、探花(前三甲)全部被浙江人攬入囊中,李衞頗為欣慰。
當時有人就説,若讓田文鏡來做浙江總督,浙江學子若想參加會試,至少還得等10年(即田文鏡死後)。
所以説,同為模範督撫,李衞和田文鏡一比,高下立現。
在雍正一朝,李衞有一項較為突出的能力,那就是“治盜”。雍正年間,江湖上有許多大盜,由於武藝高強,神出鬼沒,官府都沒有辦法。
雍正六年,江南總督範時繹“緝盜不力”。雍正最終命令李衞統管“江南七府五州”的盜案,並且説明,如果李衞是在抓捕盜賊,各地文武皆受其節制。
浙江和江南,分屬兩省,李衞身為浙江總督,不僅可以越界到江南地界抓捕盜賊,還要江南的文武官員都聽他的,這看似荒謬,但不得不佩服雍正的魄力。因為李衞和那些迂腐的讀書人不同,讀書人不願意和盜賊為伍,李衞卻要“以盜治盜”。
他先花大力氣抓住了武學大家甘鳳池,然後用甘鳳池來對付其他盜賊,效果非常顯著,不久後,江南太平。
李衞在浙江一共經營了五年之久,《清史稿》雲:
衞在浙江五年,蒞政開敏,令行禁止。
雍正七年,李衞被加封為兵部尚書,同年,加太子太傅銜,成為一代名臣。雍正十年,李衞出任直隸總督,一年後,他彈劾鄂爾泰的弟弟鄂爾奇,李衞的處理方式恰到好處,讓鄂爾泰、張廷玉等閣臣佩服不已。這時,再沒人敢小看這位靠捐官出身的封疆大吏了。
四、乾隆的態度大變
《清史稿》雲:
世宗在籓邸,知衞才,眷遇至厚,然察衞尚氣,屢教誡之。
意思是説了,李衞在雍正登基之前就得到雍正的青睞,但雍正覺察到李衞雖然聰明,卻有一些“匪氣”。於是,雍正多次告誡他要改。這裏有個“屢”字,可見,在雍正登基之前,李衞和雍正應該很熟。
李衞在雲南的時候,雍正曾賜給他一塊“欽用”的令牌。李衞有一次見客,為了立威,便把這塊令牌拿出來展示。這件事被雍正知道後,批評他:
“聽説你不能放縱,操守亦不純。爾其謹慎,毋忽!”(出自《清史稿·李衞傳》下同)
雍正的意思是説李衞恃寵而驕,操守不純。
李衞寫奏摺向雍正解釋道:
“受恩重,當不避嫌怨。”
意思是,我深受重恩,有時候為了解決問題,難免用些小手腕,我問心無愧。沒想到,雍正卻回覆:
“不避嫌怨,與使氣凌人、驕慢無禮,判然兩途。汝宜勤修涵養,勉為全人,方不負知遇。”
雍正的意思是:使小手腕和仗勢欺人完全是兩碼事,你應該做一個無可挑剔的“全人”,才不辜負我對你的知遇之恩。
從此,李衞決定改掉身上的一些壞毛病。但江山易改,稟性難移,雖然李衞極力去做一個“全人”,但他為人處世,還是留下了一些江湖氣息。
雍正十三年,雍正皇帝駕崩,其子弘曆繼位,是為乾隆帝。乾隆和雍正的執政風格大相徑庭,對於雍正特殊時期啓用的“特殊人才”,乾隆也嗤之以鼻。例如,已經去世三年的田文鏡,就被乾隆説得一文不值,乾隆曾説:
“河南自田文鏡為督撫,苛刻搜求,屬吏競為剝削,河南民重受其困……”
意思是,田文鏡作為河南的督撫,為人苛刻,下屬官吏層層剝削,讓河南百姓深受其苦。
這等於全盤否定了田文鏡。
相比于田文鏡,李衞雖然沒有被全面否定,但也不受乾隆待見。
乾隆三年,李衞因病去世,享年51歲。乾隆下旨,按總督例給李衞下葬,諡“敏達”。要知道,當時的李衞雖然是直隸總督,但他身兼兵部尚書、太子太傅銜,乾隆卻只給李衞按總督之禮下葬,並沒有任何追贈,其實非常反常。
舉兩個例子,李衞的前任、直隸總督何世璂去世的時候,朝廷追贈為吏部尚書。李衞的同僚,雲貴總督楊名時(加禮部尚書銜)比李衞早一年去世,當時,乾隆直接追贈楊名時為太子太傅,入祭賢良祠。
反觀李衞,在雍正朝受寵13年,乾隆對他的態度卻非常冷淡。兩年後,河南巡撫雅爾圖奏請將田文鏡移出賢良祠,乾隆才想起來,同為雍正的寵臣,田文鏡在賢良祠內,而李衞卻不在,所以,下旨將李衞入祀賢良祠,算是給他爹雍正一個面子。
幾年後,乾隆南巡,路過杭州,看到杭州百姓為李衞和夫人所立的“花神廟”,鄙夷地説:
“李衞仰借皇考恩眷,任性驕縱,初非公正純臣……”
乾隆認為,李衞並非公正純臣,他之所以能爬到封疆大吏的位置上,全靠皇考(雍正)的特殊提拔。
李衞為何不受乾隆待見呢?歸根結底,是乾隆和雍正的治國思想不同,雍正是唯才是舉,英雄不論出身。但乾隆頗為自負,他骨子裏還是比較保守的。正所謂“用正不用奇”,他認為,像李衞、田文鏡這樣的“怪才”,並不是取仕之道。
乾隆缺乏乃父的靈活,而多了一些僵化的思維,這也是清朝走下坡路的一個原因。
所以,筆者在讀清史的時候,為乾隆感到惋惜,又為李衞感到慶幸。若李衞沒有遇到雍正,或者説,若李衞生活在乾隆朝,那他一輩子或許只是一個“侯缺”的員外郎,不會在雲南和江浙做出政績,更不會留名青史。
上個世紀七十年代末,祖國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提出了著名的“兩貓論”,通俗易懂,卻又飽含深意。筆者認為,李衞或許是“黑貓”、或許是“白貓”,但他是最管用的那隻“貓”。這一點,雍正明白、總設計師也明白,但乾隆卻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