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考試中心:評卷人擅自使用評卷信息出書講課屬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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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訊 近日,浙江高考作文閲卷組組長陳建新因擅自泄露考生作文答卷及評卷細節被調查之事引發輿論關注。針對此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記者從教育部考試中心相關負責人處獲悉,評卷人員擅自使用評卷信息出書講課等行為屬於明顯的違規行為。
8月13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發佈通報稱,作為語文評卷組作文組組長的陳建新在評卷結束後未經允許擅自泄露考生作文答卷及評卷細節,嚴重違反評卷工作紀律,並決定停止其參加國家教育考試工作(含高考評卷等)。
據瞭解,陳建新連續20年擔任浙江高考作文評卷組組長、主編多本作文輔導書、開設高考作文網課、開展作文指導講座。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就高考評卷人員能否涉及高考應試的出書講課等商業行為,向教育部考試中心相關負責人詢問得知,教育部對評卷人員管理提出了一系列禁止性要求,包括不得將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的答案及評分參考、評分細則及評卷工作的內部文件、資料、答卷等帶出工作場所,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交、傳給與評卷無關的人員;評卷情況不得外傳;不得以任何形式將考生作答情況外傳;不得記錄考生作答情況等。
教育部考試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評卷人員擅自使用評卷信息出書講課等行為屬於明顯的違規行為。對於違規行為,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問責處理。”
教育部對高考評卷人員的選聘標準是,以高校教師、中學教師及教研人員為主,對教學時間、教研經驗、評卷經驗以及專業技術職稱等都有具體要求,同時還強調無直系親屬參加當年高考。
對於參加作文評卷的人員,以從事語文教學工作多年、業務水平較高的大學和高中教師、教研員為主,必須具有語文學科中、高級以上職稱。同時,重點選配作文評卷學科組長,組長要求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由長期承擔高考作文評卷工作的骨幹教師來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