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火藥被人類用於戰場上之後,成本十分低廉的子彈,已經是戰場上能帶來傷亡最多的,在戰場上的出鏡率也是最高的,操作起來也最為簡單的一種殺人工具。隨着科技的進步,士兵們的武器、戰爭的模式等的發展,還有防彈衣得防護裝備越發先進之後,在現代戰爭中,想要擊斃一名敵人也變得越來越難,甚至一名敵人平均要消耗10萬發子彈,要知道戰場上不是單純的殺死敵人就可以,最為主要的還是壓制敵人。而就現代戰爭的主要模式來看,最為呈現的還是巷戰和治安戰,交戰雙方至今的距離往往是都是比較近的,所以,這時候説得直白些,想要壓制敵人,靠的就是火力夠猛,壓得敵方不敢向前。不過就算是一場小規模巷戰下來,消耗的子彈數都是以萬為單位,也不會有哪方表現出捨不得,因為當今製造子彈這件事,幾乎每個國家都可以大批量完成的,加之成本低,也就談不上心疼了。
槍械的好搭檔子彈,雖然看起來工藝精湛,但其實製造工藝算不上覆雜,而我國目前也已經算是,當今世上子彈產量 、出口量最大的國家了,十分完善的生產線,為我們創造了足夠的條件。隨着世界各國的多方面實力的提升,科學技術越發進步之後,子彈的種類也變得五花八門了起來,不過除了有些個別的特殊子彈之外,像是狙擊槍彈。普通的步槍子彈和手槍子彈的造價和售價都是不高的,這是因為這種類型的子彈,在戰場上的消耗是非常龐大的。就算是處於和平時期,平時光是軍隊中士兵們的射擊訓練,子彈的消耗數量也是非常龐大的。所以,為了保證子彈能夠一直不缺乏的提供,普通類型的子彈都是不能高的,因此世界各國的子彈就算出口,也都非常便宜。目的就是能夠在控制成本的情況下,大批量生產。
作為中國古代四大發明之一的火藥,最早起源於中國,火藥被人們發現以後,也曾被古人所用來製作成火炮,所以在火炮領域,我國其實才是最早使用的國家,隨着阿拉伯商人頻繁來往於絲綢之路進行商品貿易,他們也就此成為了東西方文化的交流使者,在這一時期,我國的火藥製作技術開始逐漸傳播到了西方,發展到 16世紀中葉的時候,各式火器就已經逐步佔領了歐洲的戰場,不過這個時期的中西方火器之間還沒有一個較大的差異,真正的分水嶺,在於明朝被滅亡以後,中西方火器之間的差異才被顯露出來,儘管中國是火藥的發源地,但由於清政府後來的閉關鎖國,讓我國徹底斷絕了與外來文明的交流但中國的故步自封,讓西方先進的文明,難以被中國所吸納和學習,直到晚晴時期,洋人用他們的堅船利炮無情轟開我國緊閉多年的大門時,我們方才如夢初醒。當時有先進思想的一批熱血青年和有識之士,開始想要變革,改變中國舊社會的面貌,於是便掀起了洋務運動,通過這種方式讓人們意識到自己的不足,去學習西方先進的知識文化,積極引進西方技術人才,開始真正屬於我們的發展崛起道路,儘管這條路我們走得很艱難。
子彈是價格低廉,可是它對一個士兵而言,有時候就是自己的生命。從不同的製造方法來説,製造簡單能大量供應的和技術更高只供專用的子彈肯定是不一樣的價格。能批量製造出來的彈藥,成本都比較低,雖然全威力步槍使用的子彈,尺寸偏大而且造成的殺傷力也大,但是也達不到10元錢的造價。比較過後,狙擊槍就不一樣了,使用的子彈要貴得多。
對比全部子彈,有一種狙擊步槍彈是成本最貴的了,一般在幾百塊一顆,最高能達到上千元,但是要是把比較對象換成導彈,這點造價就顯得很低廉了。可是如果光用花費金錢的高低來衡量子彈,也是不對的,造價以外的東西也應該算進去,你能用它為自己爭回來多少,才是重點。考慮下來,當初射向清末名臣李鴻章的那顆子彈,應該才是最貴的。
簽訂條約的流程不僅僅是‘籤’,需要條約簽訂方事先舉行談判,簽字這一流程是在條約內容被確立後才能進行的。在談判桌上,西方列強還會看和他們的談判對象,如果清朝派出的代表人地位較低,不足以替朝廷做決定,那這場談判就沒辦法進行。而當時的李鴻章位高權重,和西方洋人打了多年的交道知識範圍也廣,被當時實際掌權的慈禧太后多次重用,所以在列強看來,李鴻章是有資格和他們談判的人。事實上李鴻章在談判時的表現也極為出色,在日本首相伊藤博文看來,李鴻章是“大清帝國中唯一有能耐可和世界列強一爭長短之人”, 李鴻章也被德國海軍大臣柯納德尊稱為“東方俾斯麥”。如果代表清朝和列強進行談判的不是李鴻章,那簽訂的條約內容可能只會對我們更加不利吧。
清朝是我國最後的一個封建王朝,在清朝發生了許許多多讓中國人屈辱的事情,尤其是從道光皇帝統治時期開始,我們都知道從1840年起中國就進入了被外國列強欺辱的時代,簽訂了很多喪權辱國的條約,被迫割地賠款。對於晚清時期的中國君主來講,要保住自己的統治地位,讓自己的後代繼續坐上皇帝的寶座,失去人、財、物都不在他們考慮的範圍中。 “折財免災”、“天朝何必與東洋小國計較”、丟掉的還會再撿回來、……。所以在那個時期與很多國家都簽訂了不平等條約,向外國列強賠付大量的白銀,允許外國在中國開設工廠、設立租借,中國淪為半殖民半封建社會,列強的野心也利於膨脹,因此急需一位能夠處理洋貿。又在中國有着極高聲望的大臣與各大國談判,李鴻章就是當時最好的人選,也是替清政府收拾爛攤子的人,後來的歷史對其描述貶義偏多。
當時,由於甲午中日戰爭的失利,清政府不得不向日本求和,與其簽訂馬關條約,清政府派出李鴻章作為代表,親自前往日本談判,日本政府在馬關條約的簽訂上可以説是獅子大開口,李鴻章只能在日本提出的要求下為清政府爭取更少的賠款,清政府這邊不鬆口,關於馬關條約的談判就陷入了一個不上不下的尷尬境地。後來在李鴻章回到自己住所的路上,一名叫做小山豐太郎的日本人開槍刺殺了李鴻章,小山豐太郎的子彈精準打中了李鴻章的臉,血流不止,這一槍幫了李鴻章的大忙,他直接選擇不簽字。由於李鴻章是被日本人刺殺的,所以,李鴻章手上的籌碼增加了,日本方面反而慌張了,俗話説的好,兩國交戰還不斬來使呢,這樣一來馬關條約還怎麼籤?李鴻章在日本受傷,對於日本政府來説,簡直不能再壞了。
日本政府也沒有想出什麼好辦法,只能先和李鴻章道歉,李鴻章就順杆爬,要求日本減免一億白銀的賠款,一億白銀是多少各位讀者可能沒什麼概念,這樣説吧,摺合人民幣是1000多億左右。於是這顆子彈,它的價值已經不能用價格來衡量,其真正的價值大概就是1000億人民幣吧。這顆子彈讓清政府少賠了一億白銀,李鴻章看到這種情況後,説多來幾槍也無妨,甚至因此失去生命,自己也毫無怨言,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李鴻章的愛國之心沒有半點虛假,只是晚清政府已經太過腐朽,僅憑他一人之力,無疑是螳臂當車。
不曾想一枚子彈,有一天也能拯救清朝,並未清朝減免了一億兩白銀,但是從那一事件之後,西方列強就跟中了魔一樣,知道了清朝的無能和軟弱,獅子大開口一般的向清政府無理由的提出各種割地賠款,榨取清政府的價值,晚清時期的中國或許就只有兩個詞來形容,落後捱打和割地賠款。1898年6月,英國公使竇納樂與李鴻章、許應馬癸會面,在北京正式簽訂了《展拓香港界址專條》。
在歷經一輪輪艱難的談判協商以後,李鴻章卻始終堅持着要香港只能“租借”99年,雖然當時的我們難以有和西方大國商討的資本,但是李鴻章心裏也深知租期為如果為100年,對中國而言意味着什麼,這裏必需要説到當時國際上的一個慣例,表面上對外聲稱的是“事實佔領”,但其實是指一塊領土如果被別國統治100年,那麼100年之後當地居民可不受任何國家的約束,自行選擇自己的未來,所以李鴻章在與當時的英國簽訂條約時始終堅持租期為99年所幸正式因為李鴻章在這次談判桌上的堅定,這才使得後來的香港有了迴歸祖國的可能。
現在的中國已經不是以前那個中國了,中國人民已經在世界上擁有了一席之地,能夠理直氣壯地挺直腰桿,以往的只能犧牲自己利益,在帝國鐵騎下只能求饒,割地賠款已經成為家常便飯的中國已經改變了。中國已經在變得更加的強大,堅韌,是先烈的生命和鮮血換來了這個美好的時代。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堅韌不拔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如今,我們站在新世紀所帶來的春風裏,過去的陰影被新中國的陽光一一驅散,我們更要珍惜如今的幸福生活,先烈的光榮事蹟不容磨滅,不能忘記中國以前遭受的苦難。中國人民不會主動挑起事端,更不會忘記自己曾經的屈辱,努力學習,新時代的中華兒女必將成為祖國未來的脊樑。
李鴻章是一位對於中國歷史發展具有重大推動作用的一位人物。但歷史人物可不是隨意就能進行定義的。所謂歷史人物,必定是在歷史中創造出一定的成就。要想正面瞭解歷史人物,不能僅以自己的眼光去評判一個人物,需要對他進行多方面的瞭解,並換取不同的角度去看待。我們每一個人承擔的角色不同,每個人的人生經歷也是不一樣的,每天要面對的情況更是不一樣。所以客觀看待歷史人物是對他們最大的尊重。在對李鴻章進行評價時,大可不必替他的甲午中日戰爭的失敗去辯解,去遮掩,我們也不該隨意對其失敗進行批評。我們需要知道的是他為國家的整體利益爭取過,也一直在努力。就算最後還是讓國家不得不接受了領土損失及錢財損失的後果,但是在如此慘敗的情況下還能不卑不亢進行談判的歷史人物屈指可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