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豐控股發佈延期回覆深交所問詢函公告
6月22日,榮豐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榮豐控股”或“公司”)發佈《關於延期回覆深圳證券交易所重組問詢函的公告 》稱,因獨立財務顧問、律師對相關事項發表核查意見履行內部審批程序需要一定時間,故預計不能在 2020 年 6 月 22 日前完成回覆。為確保回覆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經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爭取於 2020 年 6 月 29 日前完成回覆並披露。
據瞭解,榮豐控股於 2020 年 6 月 9 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下發的《關於對榮豐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組問詢函》(許可類重組問詢函〔2020〕第 8 號)(以下簡稱“問詢函”),要求公司於 2020年 6 月 12 日前予以回覆,同時需獨立財務顧問、律師對相關事項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同時,榮豐控股表示,公司收到問詢函後高度重視,立即組織相關各方對問詢函提出的問題逐項研究討論,積極推進回覆工作,目前公司已完成獨立財務顧問及法律顧問選聘工作。(李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