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最新發布關於高等學校進一步做好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加大保障力度,確保按時保質保量開發足額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從事這些工作
各高校要積極吸納應屆畢業生從事博士後、科研輔助研究、實驗技術、技術經理人、學術助理和財務助理等科研助理工作,做大做強專職科研隊伍。各高校建設的大學科技園、技術轉移中心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機構要積極吸納應屆畢業生從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擴大技術經理人隊伍規模。
確保按時開發足額科研助理崗位
各高校要按照“合理配置、應設盡設”的原則,根據學校承擔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各類創新基地和人才專項、地方科技計劃(項目、基金等)、社科項目經費和自行組織的科研項目經費,以及“雙一流”建設經費和其他經費情況,依託學校各級各類科研創新基地平台,細化科研助理崗位設置的經費標準,積極開發科研助理崗位。承擔項目經費較少的課題組要聯合設置科研助理崗位。要加大保障力度,確保按時保質保量開發足額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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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高等學校進一步做好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
教科技廳函〔2020〕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河北日報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