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多所高校公示:更名、升格

由 問成風 發佈於 經典

  從“學院”更名“大學”,從“專科學校”更名“學院”......近期,各地多所高校發佈擬申報高校設置事項的公示。

  廣東

  8月7日,廣東省教育廳對擬向教育部申報的佛山科學技術學院更名佛山大學、以肇慶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為基礎設置肇慶健康醫學院2個事項予以公示。

  山東

  7月31日,山東省教育廳發佈公示,擬申報濰坊醫學院升格更名山東第二醫科大學、濱州學院同層次更名山東航空學院。

  廣西

  7月3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發佈公示,對擬申報桂林醫學院更名為桂林醫科大學、以桂林師範高等專科學校為基礎設立桂林師範學院、以柳州職業技術學院為基礎整合資源設立柳州職業技術大學等3個設置事項進行公示。

  海南

  7月25日,海南醫學院官網發佈了《海南醫學院更名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公示》,經認真研究和反覆論證,認為已具備更名“醫科大學”的基本條件,計劃更名為海南醫科大學。

  西藏

  7月17日,西藏自治區發佈公示,擬申報西藏農牧學院更名為西藏農牧大學、拉薩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更名為拉薩師範學院。

  河南

  5月9日,河南省教育廳對擬申請新鄉醫學院更名河南醫藥大學,設立漯河食品工程職業大學、河南體育學院、三門峽應用工程學院予以公示。

  四川

  4月20日,四川省教育廳發佈公示,擬申報四川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擬更名為四川工程職業技術大學,升格為公辦職業本科。

  安徽

  2月13日,安徽省教育廳發佈了《關於2023年度第一批擬申報高校設置事項的公示》,蚌埠醫學院更名蚌埠醫科大學進入公示階段。

  此外,據教育部官網5月22日發佈的公示,經第八屆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專家考察評議,教育部黨組會議審議,擬同意設置重慶中醫藥學院等7所學校,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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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關於“十四五”時期高等學校設置工作的意見》指出,把獨立學院轉設作為高校設置工作的重要任務;同時引導普通本科高校高質量發展。

  有條件的地區可通過新建、分立、資源整合等方式,設置質量高、特色強、規模適度的普通本科高校。

  支持少量辦學歷史悠久、質量優質、效益明顯,區域特別是中西部地區發展急需的師範、醫學、公安類高等專科學校升格為普通本科高校。

教育部關於“十四五”時期高等學校設置工作的意見(2021)10號

  關於高校不同名稱類型的設置標準,根據2006年教育部印發的《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稱為大學的,全日制在校生規模應在8000人以上,學科數量、佔地面積、師資隊伍、教學科研也都有嚴格的限定。

  教育部《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

  對學院/大學的不同設置標準

  2020年8月,為進一步規範高等學校命名工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高校設置工作實際,教育部研究制定了《高等學校命名暫行辦法》(簡稱《暫行辦法》)並正式印發。

  《暫行辦法》強調高等學校命名要堅持名實相符、準確規範,體現辦學理念,突出內涵特色,避免貪大求全。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層次、規模、類型、學科類別、教學科研水平、隸屬關係、所在地等確定名稱,實行一校一名制。

  同時規定高等學校應保持名稱穩定,原則上同層次更名間隔期至少10年。

  來源:中國新聞網綜合“微言教育”公眾號、大眾日報、澎湃新聞、教育部官網、廣東省教育廳、山東省教育廳、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安徽省教育廳、四川省教育廳、河南省教育廳等

  (中新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