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
本報訊 (記者林婉萍)市教育局近日發佈《關於開展“梅州市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營)地”首批推薦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將遴選命名首批“梅州市中小學研學實踐教育基地”和“梅州市中小學研學實踐教育營地”,推動全市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活動深入開展,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
《通知》指出,梅州市域範圍內符合《梅州市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營地、基地申報認定和管理細則推薦標準》的項目單位,均可申報梅州市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營)地。其中,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主要是各地各行業現有的、適合中小學生前往開展研究性學習和實踐活動的優質資源單位;中小學研學實踐教育營地必須是教育系統所屬的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綜合實踐基地等單位。
《通知》指出,符合條件的單位可選擇向所在縣(市、區)教育局申報,也可按照行業歸屬向行業主管部門申報。各縣(市、區)可依據申報標準推薦3個至5個基地,各市直學校有條件可推薦1個基地;各行業適合中小學生前往開展研究性學習和實踐活動的優質資源單位也可申報參選。2017年、2018年已入選“全國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的單位或獲得粵北華南教育歷史及弘揚“左聯”文化研學基地的單位,直接向市教育局申報市級基地,不佔縣(市、區)教育局推薦名額。
《通知》對營地推薦作了具體要求,明確各縣(市、區)遴選區域內基礎較好、符合條件的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綜合實踐基地等單位,向市教育局推薦申報,重點推薦現已命名的市級基(營)地。每個縣(市、區)限推薦營地1個至2個,同一單位不得同時申報市級基地或營地。同時,《通知》強調審核命名將統籌考慮地域、資源、類別、需求等條件進行實地核查確定。各縣(市、區)需在9月20日前提交報送紙質材料和電子版材料。
來源:梅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