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完善研究生分流退出機制
北京商報訊(記者 陶鳳 王晨婷)9月22日,教育部等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快新時代研究生教育改革發展的意見》。
《意見》提出,培養單位要加強培養關鍵環節質量監控,完善研究生資格考試、中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制度。加大分流力度,對不適合繼續攻讀學位的研究生及早分流。
對於分流退出的博士研究生,符合碩士學位授予標準的可授予碩士學位;未滿足學位授予條件的研究生,畢業後一定時間內達到相應要求的,可重新申請授予學位。完善研究生學業相關申訴救濟機制,加強研究生合法權益保護。
北京商報訊(記者 陶鳳 王晨婷)9月22日,教育部等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快新時代研究生教育改革發展的意見》。
《意見》提出,培養單位要加強培養關鍵環節質量監控,完善研究生資格考試、中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制度。加大分流力度,對不適合繼續攻讀學位的研究生及早分流。
對於分流退出的博士研究生,符合碩士學位授予標準的可授予碩士學位;未滿足學位授予條件的研究生,畢業後一定時間內達到相應要求的,可重新申請授予學位。完善研究生學業相關申訴救濟機制,加強研究生合法權益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