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體制內工作而言,不同的工作地點工作環境差別較大,而且對於一些具體工作而言,適合男性的不一定適合女性,而對於體制外的求職者來説,這些情況更應該瞭解清楚,避免在報考的時候走彎路,讓個人的努力付諸東流,對於鄉鎮工作和市區工作來説,兩者差別很大,那麼作為女性來説,在小學教師和鄉鎮司法所兩個崗位選擇哪個更好呢?
首先,對於市區教師崗位而言,其主要的工作就在教育教學上,而且工作強度不大且工作環境較好。對於市區教師而言,由於地方對城市教育的要求還是比較高的,因此市區教師在教學工作方面的要求很高,其主要職責也是做好教學工作,這個與鄉鎮教師還是差別很大的,鄉鎮教師需要完成很多教學以外的工作任務,而且地方管理機構對於市區學校的干涉十分有限,多數時候還是學校自己管理自己,因此在市區學校上班只需要做好自己的教學工作就好。
而在工作環境方面來説,市區學校工作需要面對的家長還是可以溝通的,而且大部分家長對於小孩的教育也是比較支持的,這樣壓力無疑會小很多,同時在市區工作,能夠很好地照顧家庭、照顧自己的生活,想要進行一些必要的消費也是比較方便的,而這些對於女性來説是十分必要的,同時,未婚女性能夠挑選配偶的範圍也比較大,更容易挑選到符合自己標準的另一半。
其次,對於鄉鎮司法所工作而言,其工作內容是比較繁雜的。一般而言鄉鎮司法所的工作並不適合女性去做,一方面,司法所雖然聽着比較獨立,但是和鄉鎮其他站所並沒有區別,日常的司法宣傳、包村工作以及矛盾化解一個都不能少,特別是矛盾化解工作,很多時候就是打口水戰,都是各説各的理,調節的雙方都滿意還好,一旦都不滿意就會衝調解人員撒潑,這些都是司法所必須面對的。
同時,由於司法所需要處理羣眾矛盾,而且還會有相關的考核指標,因此工作壓力是比較大的,在化解矛盾過程中,個人的心情必不會很好,時間久了對於女性的傷害還是很大的,鄉鎮能夠為女性提供的消費水平也十分有限,而且不能照顧家庭,對於未婚女性來説,能夠選擇的結婚對象也十分有限,如果女性在鄉鎮工作時間過久,就會明顯比同齡人看着更為蒼老。
最後,對於女性而言,市區小學老師的工作絕對要優於鄉鎮司法所公務員。畢竟很多女性選擇考編制的目的就是為了有一個更加舒適的工作環境,可以很好地享受生活,而這些要求鄉鎮工作很難滿足,而市區的小學教師卻可以很好地匹配女性的這些要求,當然,如果女性個人對於仕途追求特別強烈,還是選擇鄉鎮公務員,畢竟市區老師基本上與仕途無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