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被“管得過多”? 教育部:四大舉措為學校自主辦學護航

9月24日,教育部召開第四場金秋新聞發佈會,發佈了《關於進一步激發中小學辦學活力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在會上對上述文件作出詳細解讀,並提出文件中將規定四項重大舉措,以護衞中小學辦學‍各個方面的自主權。

四大重點舉措為中小學自主辦學護航

當前,我國基礎教育已進入全面提高質量的新階段,為進一步完善教育治理體系,落實學校辦學自主權主體地位,教育部等八部門日前印發了《意見》,並於今日正式發佈。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在會上介紹稱,圍繞基層校長反映突出的情況,尤其在“管得過多”的問題上,《意見》有針對性地給出了四個方面的政策指導舉措。

舉措一:保障學校教育教學自主權

呂玉剛解釋,在學校層面,明確學校有“五個自主”,包括自主安排教學進度、自主運用教學方式、自主組織研訓活動、自主實施教學評價、自主實施跨學科主題教學。

具體來看,《意見》要求擴大學校人事工作自主權。呂玉剛介紹,中小學要擴大副校長聘任中的參與權和選擇權,擴大學校中層管理人員的聘任自主權,由學校自主設置中層管理崗位,自主擇優聘用中層管理人員

同時,在擴大教師聘用自主權方面,《意見》鼓勵地方探索在學校先行面試的基礎上再組織招聘;並且,對具備條件的學校,可以自主按規定組織公開招聘。

另在擴大績效工資分配的自主權方面,《意見》提出了新增績效工資總量主要用於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由學校在考核的基礎上來進行自主分配,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功能,這實際上為學校擴大分配自主權提供了空間。

此外,在落實經費使用自主權方面,《意見》提出,學校按照有關規定和需求自主提出年度預算建議,自主執行批准的預算項目,並進一步提出要完善學校公用經費使用管理辦法,加大學校經費使用自主權;值得注意的是,《意見》明確,學校依法依規自主使用社會上捐資助學的經費。

舉措二:增強學校辦學內生動力

呂玉剛在會上介紹稱,針對中小學“激勵不夠”的問題,《意見》指出,要強化校內激勵作用,完善崗位晉升激勵,切實落實教師崗位職責,把師德表現和教育教學實績作為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同時,在健全績效工資激勵方面,《意見》明確,學校要完善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堅持向教學實績突出的一線教師傾斜,突出績效分配的激勵功能。其中,還需突出關心愛護激勵,加強教師的思想工作和人文關懷,使教師進一步增強職業的光榮感、榮譽感和幸福感。

此外,在強化優質學校帶動作用方面,《意見》表明,要完善集團化辦學機制,以優質學校為牽引,加大場地設施資源和優質課程教學資源的統籌力度,幫扶薄弱學校和農村學校提高辦學水平;完善學區治理體系,科學地劃分學區、科學規劃學校佈局、統籌學區資源,促進學區內學校多樣特色、優質均衡發展。

舉措三:提升學校支撐保障能力

為支持學校更好發展,進一步強化對學校的支撐和保障,呂玉剛介紹稱,針對“保障不夠”的問題,《意見》提出了“三個注重”。

一是注重選優配強校長,加大校長培養培訓力度,加快推進校長職級制改革,嚴格落實校長選任條件、專業標準,充分發揮教育部門黨組織在校長選聘任用當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注重加強條件保障。依法依規優先保障學校基礎設施、經費投入,建立健全辦學激勵機制,加大優秀校長教師表彰宣傳力度,進一步提高獎勵性績效工資在績效工資總量中的佔比,核定時向提高辦學質量成績突出的學校傾斜。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強調,要促進優秀教師長期從教、終身從教,解決教師的職業倦怠問題,對具有高級職稱、堅持在教學一線工作到退休並且教育教學實績突出的優秀教師,特別是長期在艱苦地區、農村地區工作的鄉村教師,要加大榮譽表彰和物質獎勵的力度。

三是注重拓展社會資源。《意見》要求,高校應多渠道籌措經費,保障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的正常開展,積極組織時代楷模、名師大家,包括這次疫情防控當中的英雄模範人物,定期進校園開展事蹟宣傳活動加強學生的道德品質教育。

舉措四:健全辦學管理機制

針對基層高校反映的“管理機制不健全”的問題,呂玉剛介紹,《意見》有針對性地有提出了“三個完善”。

一是完善宏觀管理,包括學校落實國家課程、規範使用教材、遵循教學基本要求、重大決策制度、規範辦學行為、師德師風建設等六個方面作為重點的宏觀管理內容。同時,也要創新管理方式,要更多采取事中事後監管,區別不同學校的情況,依據辦學水平和管理能力,加強分類指導,實行精準定向賦權,構建差異化的監管方式。

二是完善內部治理。如學校建立家長委員會,進一步完善家校協同育人機制,使家長更好地配合做好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要加快推進學校的章程建設,增強自主管理、自我約束能力,進一步推進現代學校制度建設。

三是完善社會監督。《意見》提出,建立健全辦學信息公開制度,重點公開課程設置、教學安排、招生入學、收費項目及標準等信息,保證學生家長及社會公眾對學校重要事項的知情權;同時,應建立學校與社區溝通聯繫制度,及時聽取社區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方面人士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建議。

紅星新聞記者 趙倩 特約記者 楊雨奇 北京報道

編輯 劉宇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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