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解讀:中國首位世界首富伍秉鑑, 73歲高齡想移民美國緣何?

由 淡圖強 發佈於 經典

伍秉鑑生在已經走下坡路的滿清晚期,不但擁有大清的三品頂戴,更因坐擁2600萬兩白銀的家產而被稱為世界上最有錢的人,在他的晚年為何又生出移民美國的願望呢?

當我們瞭解了伍秉鑑和他領導的廣州十三行的興衰史,或許能從中找到答案!


一、十三行誕生的背景

17世紀後期,康熙皇帝暫時放寬了海禁政策,來華從事貿易的外國商人日益增多。

為了迎合當朝皇帝的這項政策,1686年春,廣東巡撫李士禎在廣州頒佈了一項公告,宣佈凡是“身家殷實”之人,只要每年繳納一定的白銀,就可作為“官商”包攬對外貿易。

以此公告為契機,廣東地方政府於當年招募了13家較有實力的行商,指定他們與洋船上的外商做生意並代海關征繳關税。

至此,近代中國歷史上著名的“廣州十三行”誕生。

1757年,清朝實行閉關鎖國政策,僅保留廣州一地作為對外通商港口,而十三行則成了當時中國唯一合法的外貿渠道。


二、十三行的發跡得益於他的壟斷地位

對外貿易的壟斷地位,加上行商的努力經營,十三行得以迅速繁榮起來。清政府從十三行處每年獲得的海關收入由起初的幾十萬兩上升到上百萬兩,十三行逐漸被稱為“天子南庫”。

正是當年李世禎的這則公告,在以後的歲月裏為中國催生出一位世界首富----伍秉鑑,同時也為中國催生出“廣州十三行”這樣世界級的富商羣體。

也就在十三行的生意如日中天時,1789年伍秉鑑接管怡和洋行的生意,併成為十三行公行的總商。

之後,他開始了長達40餘年的外貿代理生涯,並始終駕馭籠絡其他行商。直到十三行沒落,他一直擔當行商領袖。同時伍秉鑑也向朝廷捐鉅款換得了三品頂戴,成為了從事商業活動的官員。


三、伍秉鑑和他的十三行生存在由清政府圈定的夾縫中

按照大清朝廷的設計,官員不能與洋商直接接觸,洋商與中國商人也不能直接接觸,十三行的行商就是在貿易雙方中間起“中介”作用,行商只被授權收繳税餉,代辦各類官方事務。

因此,每年經手數百萬元對外進出口貿易額的十三行行商,其性質一半是官方的工具,一半隻是守在廣州口岸算計貨物差價,抽取“規例”、“行用”的“牙商”。

按照大清朝廷的規定,十三行在外商與清廷之間還起一個擔保制衡的作用,清政府為了保證天朝大國的尊嚴,要求十三行不得對外商拖欠,一旦發生,所有行商負連帶責任,其債務由其他行商負責清償。

此外,清政府還規定,任何外商都必須由十三行中最富有的商家作擔保,一旦外商拖欠清政府税款,則由行商負連帶責任。這就形成了十三行的“保商制度”。

按照當時的“保商制度”,外商走私鴉片一旦查實,為其擔保的行商連同整個十三行都要承擔責任。

按説,大清朝廷對官員、行商、外商的職責和行為都做了相應的規定,行商之間也有“保商制度”,那麼,讓大清帝國國民成為“東亞病夫”的鴉片是如何上岸而後被一些不法商人分銷到全國各地的呢?


四、伍秉鑑和他的十三行生存在正常商人和外國鴉片商之間的夾縫中

在嘉慶至道光年間,英國商人在貨物中大量夾帶鴉片輸入中國,在這個貿易過程中,作為壟斷西洋和南洋海外貿易活動主體的十三行,其地位就變得十分微妙。

伍秉鑑作為十三行中的首富,在遵循“保商制度”做代理商的同時,還憑藉他與各國商人的友好關係,建立起其世界性的商業網絡。


五、在林則徐的禁煙運動中,伍秉鑑扮演了雙重角色

林則徐在來廣州之前已經派人調查鴉片走私的情況,並制定了“雙管齊下”的策略。一方面查封煙館,禁止買賣鴉片,嚴懲不法商人,從源頭上截斷鴉片的流通;另一方面,嚴禁吸食鴉片,設立戒煙所,強制戒煙。而要徹底堵住鴉片的源頭就必須拿外國煙商開刀。在怎麼與和洋人交涉這個問題上,林則徐首先想到了廣州十三行。

生存在夾縫中的十三行決定了自身職責的雙重性,首先它不是一個單純的貿易團體,在政.府政策的框架內,還肩負着海關的責任。

當年廣州鴉片走私猖獗,作為十三行的領袖,伍秉鑑父子自然脱不了干係。一些伍家擔保的外國商人為了牟取暴利,往往夾帶鴉片,在伶仃洋外與不法商販進行鴉片貿易,這其中包括最大的鴉片販子英國人顛地。

憑着在官場的特殊關係,伍秉鑑早已獲知林則徐來廣州的消息,也明白林則徐所為何來。因此,他提早就安排兒子伍紹榮警告那些外國商人,不要往刀尖上撞。

伍紹榮將外商上繳的1037箱鴉片交給林則徐,但林則徐認定這1037箱鴉片是十三行行商與英商串通一氣欺騙官府。

在林則徐採取了諸多果敢措施終於迫使英國最大的鴉片商顛地交出所有鴉片才促成歷史上著名的虎門銷煙!在整個林則徐的禁煙運動中,伍秉鑑呈現出的商人的兩面性,令他在國民和林則徐面前的威望大打折扣。


六、鴉片戰爭中和鴉片戰爭後積極募捐

1840年6月,英國遠征軍封鎖珠江口,鴉片戰爭爆發。伍秉鑑和十三行的行商積極募捐,出資建堡壘、修造戰船。

鴉片戰爭結束後,伍秉鑑帶頭倡捐26萬兩,以購買新式戰艦,鞏固海防。

但無論伍秉鑑捐獻多少銀兩,也難以抹去“勾結洋商,走私鴉片”的惡名。

1842年12月23日,伍秉鑑寫信給在馬薩諸塞州的美國友人J·P·Cushing説,若不是年紀太大,經不起飄揚過海的折騰,他實在十分想移居美國,通篇愴然難禁之情。

1843年9月,風燭殘年的一代世界首富伍秉鑑,在內憂外患、謗頌不一中,於他的伍氏花園裏,溘然長逝,終年74歲。


縱觀伍秉鑑的一生,作為寄生在官僚體系之上的官商領袖,他身上展現出的是一種雙重面孔,在維護官僚體系及其貿易根基的時候,他不惜出錢幫助林則徐造戰船、鑄大炮,《南京條約》賠款中獨自貢獻百多萬兩白銀。

在面對自己的商業夥伴時,伍秉鑑又展現出江湖上的“義氣”一面,更令國人無法理解的是,戰爭期間繼續維持與洋人的貿易。

這種蛇鼠兩端的秉性,可以説是當時中國官商們為了利益不惜出賣一切的典型體現。

伍秉鑑的行為也最終導致了伍家的家破人亡。

以伍秉鑑的一己之力,是無法使他在大清王朝與歐美列強的夾縫中安身立命的,更無法阻止戰爭和大清王朝的沒落!

而他晚年試圖移居美國的願望,外界因素只是一個方面的原因,更深層次的原因,還得從自身找尋一番才是!

當愛國情緒與民族情緒正值高漲時,作為一介紅頂商人,應該找準自己的位置,而不應該充當一名不合時宜、不合身份的和事老的角色!

當民族與國家處在生死存亡之際,作為一介紅頂商人,應做的不僅僅是散盡錢財、而是果敢擔大義,如此,才能拯救自己及麻木者的靈魂!

即使現在、即便將來,相信國人將會一如既往地評價伍秉鑑榮辱參半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