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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説“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雖然鹽僅排在第四位,可是它的重要性是柴米油醬醋茶等生活用品根本無法替代的。離開了鹽這一生活必需品,人類根本無法存活。
鹽的市場需求旺盛,產鹽的地方卻少。對此供需矛盾,先民自覺的有了充分之認識:誰控制了鹽的生產銷售,不但獲利頗豐還擁有了話語權。據專家研究稱,黃帝與蚩尤之間的不愉快,其實就是為了爭奪產鹽區涿鹿的控制權。勝出的黃帝成了華夏始祖,輸了的蚩尤則被趕到蠻荒之地喝西北風。夏商周遠古時期,政事簡易,雖然專門設置了“鹽人”之職,不過他們負責的只是諸侯貢鹽的事情。地方諸侯上貢幾袋食鹽,而中央居然煞有介事的為此專門設立機構負責管理分配。
據此看來,兩千多年前的鹽還真是難得之物。
春秋時期,齊桓公想要稱霸可又沒有本錢,於是請來了長袖善舞的管仲。管仲果然不負所托,提出興鹽鐵之利,建議對鹽這一國家戰略物資實施專賣制度。管仲這一招果然夠狠夠毒,實施專賣後,不產鹽的梁、趙、宋、衞等國頓時抓了瞎,吃不到齊國產的鹽渾身軟綿綿的,只好乖乖認齊桓公做大哥。齊國由此走上富國強兵之路,齊桓公如願以償一統江湖做了五霸之首。
秦一掃六合時,為鼓勵耕戰,發展生產,秦廷雖然聽任民眾自由開採買賣食鹽,但徵税過重導致鹽價昂貴,小民貧困。
漢武帝時連年對外用兵,國庫空虛。於是改革鹽政,由官府直接組織鹽的生產、運輸、銷售,史稱“全部專賣制”。實施不久,一舉扭轉了財政困難。
此後數百餘年間,時而專賣,時而收税,直到隋文帝一統天下,楊堅輕徭薄賦,與民休息,對鹽既不官賣,又免徵鹽税,得了實惠的屁民無不感激涕零,拜舞於塵埃山呼萬歲。《隋唐演義》中,程咬金販私鹽的故事純屬扯淡,官鹽物美價廉,程咬金可以正大光明的販賣私鹽,官府都懶得管他。
唐初沿襲隋制,政府不干涉鹽的產運銷。開元盛世時,唐玄宗因財用不足恢復食鹽徵税制。天寶十四年(755)安史之亂爆發,兩京陷落,唐王朝財政也陷入困境。唐肅宗為籌集經費,重開鹽鐵官營制度。理財專家劉晏任鹽鐵使(類財政部部長)後,改革鹽法為:民制、官收、官賣、商運、商銷五大綱領,史稱“就場專賣制”。經過這一番閃轉騰挪後,唐王朝的鹽價在天寶年間為一斗十錢,實施專賣後,很快就飆升到了一斗一百一十錢。到貞元四年(788),更是飛漲至了一斗三百一十錢。而就在大曆末年(779)的時候,“一歲年入總一千二百萬緡,而鹽利居其大半。”,“宮闈服御、軍餉、百官?俸皆仰給焉。”
雖然史學家拼命吹噓鹽鐵專賣制是“民不加賦而國用足”的美政,但盡人皆知,但凡是政府壟斷物資,無不是暴利的,鹽鐵專賣不能改變盤剝百姓的事實。許多人知道,食鹽資源分佈雖然不均勻,但其生產成本低下,專賣制更令鹽價虛高,獲利空間巨大。“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在利益的驅使下,私鹽應運而生。
吃不起鹽,錙銖必較的小民嘴裏淡出鳥來,顧不得違反國家律令轉而去購買價格低廉的私鹽。古往今來,低收入家庭始終佔社會絕大多數,這些人爆發出來的購買力也不容小覷。説話不硬氣且貪圖便宜的百姓,為食鹽走私提供了廣闊的市場。
對這種敢虎口奪食的刁民,唐王朝統治者必然會鐵腕打擊。但是這種打擊並沒有令走私活動消停下來,反而適得其反,一些走私者為了生存,乾脆三五成羣走上了武裝對抗的道路。這些武裝走私私鹽的,就是我們經常講的“鹽梟”(注;鹽梟為清代對武裝走私鹽的稱呼,唐宋時期稱為“鹽賊”或“鹽寇”)。其實,所謂的鹽寇與鹽賊並不是我們想象中的言語無味、面目可憎,他們當中的許多人都是尋常百姓,為了生計鋌而走險。遇上官兵攔路盤查,他們抽出挑鹽的扁擔講理,就被指為寇賊了。
正是因為唐王朝財政收入大半來自鹽,所以到唐末突然出現了無數的鹽寇與鹽賊。其中最著名的有四位:黃巢、錢鏐、朱宣、王建。這“四大寇”都是販私鹽界的牛皮人物,黃巢販私鹽嫌不賺錢,數次科場失利後乾脆揭杆而起,號“沖天大將軍”,差點顛覆了唐王朝;朱宣則棄暗投明,混入了唐王朝軍界,最後官至天平軍節度使;錢鏐走的路子與朱宣相仿,不過他比朱宣走的更遠,盤踞在兩浙地區,從鎮東軍節度使一直做到了吳越國王。錢鏐盤踞吳越四十餘年,佔盡漁鹽之利,“錢塘富庶盛於東南”,如此有眼光,想來與其年輕時販私鹽的經歷有關;王建是四個鹽寇中最牛的一位,一不小心佔據了四川,成了前蜀國的開國君主。
歷史上,能夠躲在四川成一統的,無不是因為有了自貢這個“千年鹽都”的緣故。錢鏐與王建,兩個人佔據的地方都產鹽,簡單的解釋為巧合恐怕不能讓人信服。
唐滅亡後,雖然不乏鹽寇的後來者,但與唐代相比則人才凋零了。最著名者應該是元末的張士誠與方國珍,二人都是經歷了武裝走私鹽的歷練,成長為叱吒風雲的起義軍領軍人物。
從販私鹽到改變歷史進程,鹽寇做到這個份上也算是不枉此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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