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客户端北京10月22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孫慶玲)今天,記者從教育部官網獲悉,近日教育部聯合市場監管總局印發了《關於對校外培訓機構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開展集中整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部署了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工作,重點針對各類中小學校外培訓服務機構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要求各地教育、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於培訓機構利用格式條款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消費者法定權利的行為堅決予以查處。
《通知》明確要求,各地教育、市場監管部門要站在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的高度,健全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協調配合,綜合運用各種監管手段形成執法合力,努力提升整治效果,確保高質量完成集中整治。同時,加強宣傳引導,將集中整治工作與推行《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工作結合起來,引導規範教育培訓機構簽約履約行為,提升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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