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堅持擇優錄取,不得設置歧視性條件】近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嚴格規範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管理的若干意見》表示,招生單位要切實規範研究生招生工作,加強招生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監督,層層壓實責任,將招生紀律約束貫穿於命題、初試、評卷、複試、調劑、錄取全過程,牢牢守住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紀律紅線。複試全程要錄音錄像,要規範調劑工作程序,提升服務質量。要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規定,堅持擇優錄取,不得設置歧視性條件,除國家有特別規定的專項計劃外,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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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北京市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