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強調隱私:不得查閲學生日記或其他網絡通訊內容
教育部6月1日發佈《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與此前發佈的徵求意見稿相比,正式版本進一步強調了對學生的隱私保護,增加了學校不得查閲學生日記或其他網絡通訊內容相關規定。
與此前發佈的徵求意見稿相比,正式版本增加了一條規定:“除因法定事由,不得查閲學生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或者其他網絡通訊內容。”
文/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雷嘉
編輯/毛羽
教育部6月1日發佈《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與此前發佈的徵求意見稿相比,正式版本進一步強調了對學生的隱私保護,增加了學校不得查閲學生日記或其他網絡通訊內容相關規定。
與此前發佈的徵求意見稿相比,正式版本增加了一條規定:“除因法定事由,不得查閲學生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或者其他網絡通訊內容。”
文/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雷嘉
編輯/毛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