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南華早報》8月16日文章,原題:中國教育整頓:新家庭(教育)法將禁止營利性家庭輔導 隨着中國擴大對校外輔導行業的整頓,即將出台的《家庭教育促進法》將包括禁止營利性家庭輔導等內容。
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言人上週五稱,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在該法中進一步作出有針對性的規定,禁止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機構開展營利性教育培訓。
該法在2019年提出,今年1月首次在全國人大網公佈時曾被命名為《家庭教育法》。本週該法草案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二審。
據報道,對該法草案提出的更新內容將填補營利性輔導機構可能偽裝成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機構的漏洞。
《家庭教育促進法》的審議和頒佈恰逢中國政府整頓K12(學前教育至高中教育)校外輔導市場之際。政府的相關措施旨在為家庭降低教育成本並通過公辦教育體系施展影響力。7月24日,北京市要求所有K12教育輔導企業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
在《家庭教育促進法》的新草案中,家庭教育指的是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為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而對其實施的有關培育、引導和影響。
香港《南華早報》8月16日文章,原題:在出台私營課外輔導行業“禁令”後,中國教育部門終止與紐約、倫敦和香港等境外名校的近300個合作項目 中國教育部門上週終止了286個合作辦學項目。此舉引發公眾擔憂,因為不到一個月前,政府剛剛出台整頓私營課外輔導行業的規定。在許多人看來,課外輔導“禁令”和停辦一些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説明中國正在開展一場更廣泛的教育行業改革。
但某國際學校服務和行業研究企業創始人吳悦(音)表示,相關項目的停辦只是教育部每年對海外合作項目開展的例行性“清理”。“每年,有關部門都會終止一些不合適的項目並放行一些優質項目,這是常規操作”,她説。
根據內地媒體此前報道,這些項目的停辦是因為它們被認為缺乏競爭力或不符合中國的技能需求,還有一些未達到教育部門設定的質量標準。(作者Phoebe Zhang,王會聰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