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部門:強化對校外培訓機構裁減人員就業幫扶

封面新聞記者 粟裕

12月13日,封面新聞記者從教育部獲悉,教育部等十二部門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防範治理工作的意見》,其中明確強化對校外培訓機構裁減人員的就業幫扶,依託行業組織、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加強崗位籌集,多渠道提供就業服務。進一步加大專項整治力度,教育引導中小學在職教師規範從教行為,自覺拒絕有償補課和參與違規培訓。

意見指出,聚焦機構和個人以“一對一”“住家教師”“高端家政”“眾籌私教”以及各類冬夏令營等名義違規開展培訓、面向3—6歲學齡前兒童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違規開展普通高中階段學科類培訓、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等重點問題開展排查整治。根據違規培訓情況、投訴舉報情況建立違規排查重點機構和個人台賬,強化摸排跟蹤和巡查檢查,及時入賬出賬,做好動態管理。

對取得線上培訓資質的線上機構以及曾出現違規培訓問題的主體開展巡查。教育部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巡查標準,開展全國巡查,指導處置全國性違規問題。各省份按照相應標準開展本地巡查,及時處置違規問題,定期報送全國性違規線索。

意見明確,動態調整巡查對象,運用智能巡查手段,加大對違規多發對象的巡查力度。嚴查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上培訓、線下培訓機構違規開展線上培訓、境外網絡平台針對境內中小學生開展線上學科類培訓等行為。

各地要健全投訴舉報工作制度,充分宣傳設立的監督舉報電話和信箱等信息,統籌信訪、市民熱線等羣眾投訴舉報渠道,拓展問題線索來源。鼓勵中小學教師利用課餘時間自願參加社會監督,用好校外培訓社會監督員等公眾監督力量。

健全黨建引領工作機制,選派黨建聯絡員指導校外培訓機構黨組織建設,加強對違規培訓的監督。利用信息技術優勢,探索開發“隨手拍”等功能程序,制定獎勵辦法,對重大問題線索提供者給予獎勵,充分調動羣眾參與監督舉報的積極性。

此外,意見還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定期梳理羣眾反映強烈的學科類隱形變異問題清單,適時部署專項整治,及時通報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建立健全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問題預警提示、投訴接收、跟蹤辦理、結果反饋工作機制,強化全流程閉環管理。對違法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的機構和個人,按照“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的原則,依法依規給予嚴肅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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