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明確了!這些人可免試認定教師資格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近日,教育部印發《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指出,招收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範生的高等學校從2021年起,可參加免試認定改革。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應根據培養目標分類對本校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範生開展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1屆及以後年份畢業生可憑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結果,免考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部分或全部科目。

教育部明確了!這些人可免試認定教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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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師司負責人表示,《實施方案》對免試認定範圍、建立師範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制度、分類確定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等,做出明確規定。

第一,明確免試認定範圍。教育類研究生生源質量有保障,培養院校把關嚴格,符合教師學歷提升趨勢要求。公費師範生入學前已與培養學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接受了完整的師範教育培養,畢業後需回指定地區履約任教一定年限,是教師隊伍的重要補充渠道。

《實施方案》指出,招收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範生的高等學校從2021年起,可參加免試認定改革。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應根據培養目標分類對本校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範生開展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1屆及以後年份畢業生可憑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結果,免考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全部或部分科目。

教育類研究生是指教育學學術學位研究生(專業代碼0401)、教育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代碼0451)和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代碼0453);公費師範生是指入學前與培養學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師範生公費教育協議》,享受國家或地方師範生公費教育政策的師範生。

第二,建立師範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制度。實施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是完善教師資格制度的重要舉措,將教師資格考試關口前移,壓實培養高校主體責任,加強培養過程考核,並由學校統一組織師範生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實施方案》要求,各高校根據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標準,建立師範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制度,考核制度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加強培養過程性考核。重點考核師範生思想品德情況及師德素養、教師教育課程學業成績、累計不少於一學期的教育實習實踐完成情況、專業能力及技能培訓情況等。二是統一組織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校根據所開設專業的人才培養目標、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標準要求、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和大綱,參照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科目,確定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的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統一命題,統一對本校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範生開展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三是要求建立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工作機制。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校,成立教育教學能力考核領導小組,科學制定本校師範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辦法。

第三,分類確定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實施方案》根據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的培養目標,將免試認定教師資格的情況分為三類,不同類別可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各不相同:

一是對以幼兒園、小學教師為培養目標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參加學校自行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據學校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的科目,申請認定相應的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

二是對以初級中學學科教師、高級中學學科教師、中職文化課學科教師、中職專業課教師為培養目標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參加學校自行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據學校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的科目和培養目標,申請認定相應任教學科的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三是對以初級中學教師、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為培養目標但所學專業沒有明確教學學科和教學專業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應在學校自行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中加試“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筆試。其中,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中已開考的科目,應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中未統一開考的,由學校在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中統一命題組織實施。學校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合格的,申請認定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一致的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該負責人稱,對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合格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由校長簽發《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並加蓋學校公章。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憑《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其他認定條件和認定程序不變。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範生也可自願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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