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協同治理校外在線教育

【專家視角】 

國家機關、在線教育企業、社會組織、家庭、學校

如何協同治理校外在線教育

作者:楊俊鋒(杭州師範大學教授)呂明傑(之江實驗室高級研究專員)

2021年1月教育部長陳寶生在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提出大力整頓校外培訓機構的工作要求,之後,從教育部到地方教育廳,各級政府新政頻出,從培訓內容到培訓時間,從廣告營銷形式到收費管理模式均對校外培訓提出規範和要求。6月5日教育部成立校外培訓監管司,承擔校外教育培訓(含線上線下)管理工作。

在加大對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整頓和監管的同時,4月7日,國務院時隔17年再次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要求各級人民政府“依法支持和規範社會力量舉辦民辦教育”,7月9日,為了防止校外培訓機構的突然缺席導致學生暑期託管困難,教育部辦公廳發佈了《關於支持探索開展暑期託管服務的通知》,鼓勵有條件的學校積極承擔暑期託管服務。

看得出,對於校外培訓治理,政府正力圖在學校、家庭、社會等多元的教育治理主體中保持住動態的平衡。校外培訓也稱“影子教育”,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過後,作為影子教育的一部分——校外在線教育發展迅猛,也產生了很多亟待解決的治理問題,為防止“一放就亂,一管就死”,促進校外培訓的良性協同發展,或可以校外在線教育為切入點,探討如何進一步明確校外教育培訓的治理主體,理順關係和形成有效高效的治理機制。

  校外在線教育治理面臨的挑戰

疫情時期全球範圍內的“停課不停學”行動,將在線教育發展推上快車道;進入後疫情時代,學校恢復了教育主戰場的位置,但是校外在線教育已逐漸成為家長日益接受的一種教學模式。同時因為其用户黏性強、客單價高、流量大等特點,也成為資本圍獵的角逐之地。產品豐富、競爭激烈的一派繁榮景象之後也出現了超前收費、惡性競爭、過度營銷等問題,一時間社會輿論激烈,校外在線教育亂象成為教育“內卷化”的典型表徵。

分析校外在線教育面臨的問題,可以從它的三重屬性出發。商業屬性是校外在線教育企業的第一屬性,所謂“人為財死鳥為食亡”,企業是要牟利的,但其競爭態勢也是需要符合市場規律的;第二是技術屬性,校外在線教育需要利用互聯網平台和工具進行教學,技術研發是運營的基本條件,在線教育的發展是社會信息化水平提高和互聯網信息傳播技術升級的必然結果;最後是教育屬性,應該是根本屬性,決定了校外在線培訓機構具有無法迴避的公益性,肩負不可逃避的社會責任。

校外在線教育因其三重屬性,面臨着特徵鮮明的治理挑戰:一是三重屬性訴諸的目標在具體場景中常常相互衝突,教育治理政策往往顧此失彼;二是由於校外在線教育受到多重因素影響,一方面教育改革發展與智能媒體技術交叉創新,另一方面教育資源與民辦資本相互滲透,因此其中所暴露出的問題也是各交叉領域所面臨的新問題;三是處於校外在線教育生態圈中的各主體也呈現出不同程度的價值觀衝突,短期內各治理主體之間缺乏共識與合作機制,難以產生協同效應。

  校外在線教育的治理生態

建立健康的校外在線教育生態首先需要明確其治理的主體,而且治理主體必須是多元的,主要包括國家機關、在線教育企業、社會組織、家庭、學校等。分析每一個主體,可以幫助我們認識到目前校外在線教育的治理生態。

“多頭管理”的國家機關:校外在線教育的根本屬性應該是教育,仍屬於是社會公共服務產品體系的一部分,因此國家機關承擔校外在線教育治理的主要責任。教育部教培司近日成立,但其治理目標多在校外在線教育的教育屬性部分;其商業屬性、技術屬性仍需要市場監管總局、網信辦、工信部等政府相關部門協同治理。可以説,多個“婆婆”的多頭政府治理局面將是今後的常態。

“缺乏自覺”的在線教育企業:企業是校外在線教育服務的主體,大多數企業本着逐利的目的進入在線教育行業,資本催化了在線教育行業短期內的過度競爭,使在線教育企業掙扎在生存線上自顧無暇,無法對自身的社會責任感產生自覺。

“缺位”的社會組織: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主流媒體等,可以從社會氛圍上規範校外在線教育的發展。因為校外在線產業仍處在“小荷才露尖尖角”的發展期,且各個教育主體的價值觀衝突,目前仍缺乏有效的在線教育自治協會等行業協會,甚至一些投資公司暫時承擔了一些行業自治的工作年會。

“認知誤區”裏的家庭消費者:家庭是校外在線教育的消費者,由家長和學生分飾了購買者與使用者兩種消費角色,但教育服務的效果不是直接顯現的,也就是説家長購買了課程,但是學生不一定能提高成績。所以,家庭在選擇校外在線教育時首先應形成具有家庭共識度的正確的消費觀,“購買者”家長與“使用者”學生兩種角色合體才有可能出現真正成熟理性的“消費者”,改變從眾心理,避免盲目跟風的現狀;二是充分認識到校外在線教育培訓三種屬性三位一體的特點,教育屬性是校外在線教育的根本屬性,形成健康、良性的家庭教育觀,才是甄選評價校外在線教育唯一有效工具。

“被動”的學校:學校本應該是人才培養的主陣地,應充分了解校外在線教育的特點、優勢和劣勢,合理引導家長,實現良性互動,促進兒童健康快樂發展。但是目前學校“較封閉”的治理方式,使得在線教育難以進入傳統課堂,校內校外優質資源不易共享,學校無法在在線教育培養的問題上掌握主動權,而是成為在線教育潮流下的被動接受者。

隨着時代的發展,教育主要矛盾的改變,校外在線教育治理過程中,還涉及其他的利益羣體,要根據具體的治理問題,建立多方參與、協同聯動的機制,促進常態化多元主體治理體系的形成。

  校外在線教育的治理機制

教育治理的首要目標是培養符合時代與社會需要的合格人才,校外在線教育治理也不例外,應以兒童健康成長為基本原則,在推動校外在線教育與學校教育的協同育人基礎上,促進校外在線教育產業的良性發展,建立相匹配的多主體協同的常態治理體系,形成“政府督導規範、企業自覺自律、家長理性消費、社會共治監督、學校引導互動”的治理機制。具體而言,有以下幾個關鍵:

一是協調,暢通多主體間良好的溝通渠道,通過網絡平台,多方商量,協同治理。校外在線教育涉及眾多利益相關者,然而目前政府、企業、學校、家長等主體間的溝通並不順利,需要建立網絡溝通平台,充分發揮各主體間的優勢,高效協調各利益主體,提升決策效率。

二是監管,推進事前、事中、事後全流程的監督管理,推動校外在線教育實實在在地做教育。事前階段:對於機構、工作人員和教育內容需要進行審核公示制度;事中階段:對於執政上崗的校外在線教育從業人員的執業狀態、獎懲情況、社會評價等信息進行同步跟蹤;事後階段:對校外在線教育的信息記錄進行備案保存,便於後期管理和追蹤。充分利用智能技術為在線教育的事前、事中、事後監管提供幫助,提高治理效率。

三是自治,鼓勵企業與行業能夠“自覺、自律”地實現自治。自覺是指充分認識到校外在線教育培訓行業的根本屬性是教育公益,沒有承擔這份責任決心的企業不建議進入校外在線教育行業;自律是指應作為企業從營造自身競爭力的角度,不斷完善企業自身的產品與服務,創建在線教育優質品牌,打造屬於這個領域的“爆款”,如此才能避免行業的惡性競爭和教育服務的過度商業化。在此基礎上發揮行業協會的自律作用,牽頭行業協會出台行業自律宣言,不斷提升行業的整體治理水平。

伴隨全社會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的提高,教學的內容與形式、空間和時間必然發生變化,以靈活的時間和融合的空間為特徵的彈性教學將成為未來教育的新常態。通過校外在線教育的協同治理,推進校外培訓、家庭教育、學校教育三者之間的有效協同和良性互動,從而推動線上線下教育的有效融合,營造教育可持續發展的生態,對於培養適應未來社會生存的合格人才、促進兒童健康成長和實現終身學習具有重要意義。

《光明日報》( 2021年07月20日 15版)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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