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代,“天安門”不叫“天安門”,而是“承天門”,意為“承天啓運、受命於天”,象徵皇權至上、受命於天。
最初的“承天門”是一座三層樓式的五座木牌坊,上面鋪着黃色的瓷磚和檐口。天順元年,承天門因雷擊起火被燒燬。成化元年明憲宗朱見深下令重建“承天門”。改造後的承天門由原來的東西寬5間、南北深3間擴大到9間、5間。形制上也由原來的牌坊式改建成宮殿式,由城台和城樓兩部分組成。這一重建基本上奠定了今天“天安門”的形制。
此後,“承天門”幾經破壞和重建,又建又毀。直到清順治八年,“承天門”經再次改建後改名為“天安門”,是“受命於天,安邦治國”的含義,自此“天安門”開始定名。
明清時期的“天安門”是皇帝頒佈詔令的地方。這裏頒佈的詔令被稱為“金鳳頒詔”。
當時凡遇國家慶典、新帝即位、皇帝結婚、冊立皇后等重大儀式,皇帝都需在“天安門”舉行“頒詔”儀式,才能向全國各地頒發。
之後,禮部尚書會把詔書恭放於宣詔台上,然後由宣詔官宣讀詔書內容。宣讀時,天安門下的文武官員將按品級依次排列於金水橋南,面北而跪、恭聽詔令。宣詔官讀完後,會把皇旨放進木雕金鳳口,然後用黃色絨繩索將它放在天安門城下,這時城下的禮部官員就會跪着,然後拿着雲盤取詔令,然後恭敬地將它放在龍亭上,然後抬到禮部衙門,之後經禮部官員黃紙謄寫,分送各地,佈告天下。
除以上重大儀式能啓用“天安門”外,就只有在將領出徵時祭旗、御駕親征時祭路、刑部秋審,及金殿傳臚的時候才能啓用“天安門”。當然,每年祭天、祭地、祭糧時,皇帝都會從天安門正門進出,需要注意的是,除了皇帝,誰也不能走天安門。
由此可見,“天安門”在明清時期具有突出的政治地位,是明清皇帝曾經展示皇權威嚴和至高無上的地方。
明朝將興建“天安門”(承天門),其主要目的是用來舉行的重大儀式的頒詔儀式,並用來顯示皇權的至高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