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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明確校外培訓學科範圍 專家:讓規範治理有參考依據

由 公冶爾藍 發佈於 經典

資料圖。圖片來源:新華社

封面新聞記者 粟裕

7月30日,封面新聞記者從教育部獲悉,為指導各地做好校外培治理工作,明確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學科類和非學科類範圍,將語文、歷史、地理、數學、外語等學科均列入學科類進行管理。

據介紹,根據國家義務教育階段課程設置的規定,在開展校外培訓時,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生物按照學科類進行管理。對涉及以上學科國家課程標準規定的學習內容進行的校外培訓,均列入學科類進行管理。

在開展校外培訓時,體育(或體育與健康)、藝術(或音樂、美術)學科,以及綜合實踐活動(含信息技術教育、勞動與技術教育)等按照非學科類進行管理。各地要嚴格按照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進行審核把關,加強日常監管和監督檢查。

記者注意到,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全面規範校外培訓行為,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各地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線上學科類機構改為審批制 。

教育部負責人在解讀時表示,目前全國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數量十分巨大,已基本與學校數量持平,魚龍混雜、良莠不齊,如果任其發展,將形成國家教育體系之外的另一個教育體系,不僅增加學生課外負擔和家長經濟負擔,還會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另一方面,近年來大量資本湧入培訓行業,展開“燒錢”大戰,廣告鋪天蓋地,對全社會進行“狂轟濫炸”式營銷,各種販賣焦慮式的過度宣傳,違背了教育公益屬性,破壞了教育正常生態。

“該範圍的劃分是根據現有的校外培訓實際情況和對學生成長髮展的利弊來做出的界定。”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接受封面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教育部此次發佈的通知進一步明確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學科類和非學科類範圍和邊界,主要是讓在各地方教育部門對校外培訓機構規範治理執行時有一個參考的依據,也明確了政策治理的方向和對象。

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熊丙奇也對封面新聞記者表示,不得在節假日、雙休日、寒暑假開展學科培訓,而非學科類培訓則沒有這些限制。所以,明確學科類培訓、非學科類培訓包括哪些學科、內容,有利於執行監管規定。

他表示,由於此前的校外培訓機構,主要開展的是學科培訓業務,因此,根據“雙減”意見,學科培訓營利的空間被嚴重壓縮,培訓機構想繼續生存,就必須轉型,轉向非學科培訓。但是也面臨兩方面問題。

熊丙奇指出,如果機構都湧入非學科類培訓,必然導致非學科類培訓競爭十分激烈,而相對於學科類培訓,非學科類培訓目前還並非家長的“剛需”。機構轉型並不容易。

此外,他還表示如果藝術、體育等非學科類培訓,又出現學科類培訓一樣的刺激焦慮,增加負擔的問題,監管非學科類培訓的規定將可能調整,因此,機構進行學科類培訓,要吸取以前開展學科類培訓過度逐利的教訓,立足於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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