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皇山下一塊“171號”碑,嚴懲不貸開採盜挖山體案
杭州玉皇山是一座旅遊名山,位於西湖之南,介於西湖與錢塘江之間,海拔二百三十九米。山上名勝古蹟頗多,譬如慈雲嶺造像、五代石刻、紫來洞天、七星列宿(即七星缸)以及眾多的寺觀、樓閣景觀等。
上週六,陶老師又帶我們去走讀玉皇山那些保存下來的歷史古蹟和人文故事。在一條山道旁,陶老師指着一塊很難被人注意的石壁説:“這塊171號碑就是近百年前,民國十二年(1923)頒佈的杭縣公署佈告第一七一號。”我們近前觀看,感覺字都漫漶了,有些分辨不清。
陶老師説:“這石碑是石灰岩材料,遇水易起反應,加速風化。這令碑就是禁止在玉皇山非法採挖石灰岩,破壞山體,破壞環境。這個縣令叫陶鏞”。
網上一查,這個叫陶鏞的官員,生卒年(1869—1941),原籍浙江省紹興縣陶家堰,字湘茝,號伯升,陶氏是陶家堰望族,素有讀經為官之風,士人輩出。陶鏞幼年開始讀書,飽覽經典,有深厚的國學基礎。光緒二十年(1894)陶鏞參加順天府甲午恩科鄉試,考中舉人,成為陶家堰陶氏家族最後一位舉人。此後步入仕途,陸續擔任過幕僚長、知縣及府同知(知府的副手)等官職。官雖不大,官聲挺好。
陶鏞於民國十二年(1923.2—1926.12)在杭縣任知事(第一把手)。杭縣是民國元年(1912)廢清朝府治,並所轄錢塘、仁和兩縣而成的。其所轄範圍包括現在杭州市城區和郊區,餘杭縣的臨平區、塘棲區、三墩區和瓶窯區的一部分。縣政府設在杭州市市區的中心井亭橋畔。
陶鏞有才幹,是一個正直厚道的讀書人。
回到令碑的來由上。玉皇山山體主要由石灰岩組成,石灰岩可以燒製水泥等建築材料,利益豐厚,因此,常有不法之徒盜採石料,以致山體和名勝古蹟受損。影響最惡劣的一次當屬張巨川案。張巨川勾結王盛麟、馮暢亭等人將玉皇山山麓化名為龍巖山,並倒賣給上海水泥公司作為採石場。
陶鏞知道開採石灰岩,破壞環境的影響很大,開採前要砍伐樹木,焚燒沒有用途的草木,破壞了林木;開採過程中,石灰岩被採空,會造成嚴重漏水和上覆岩土層結構破壞,使植物失去生存條件。採石場要大量開採石料,就會破壞山體,造成水土流失以及對名勝古蹟造成破壞。
陶鏞仔細地瞭解了案件,通過核對圖冊和實地勘察,果斷採取措施關閉採石場,對涉案者給予嚴懲,隨後發佈了“杭縣公署佈告第一七一號”。其中明確規定“凡玉皇山界內,以及毗連支山,無論公有私有,永遠封禁開採,倘敢故違,一經報告,定即拘案,嚴懲不貸。”
這塊“171號”碑,高約230釐米,寬約120釐米,它是近代杭州歷史上保護玉皇山及山上古蹟的歷史見證,現在已是杭州市文保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