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全國看,絕大多數省份目前對於自考缺考沒有明確的嚴格要求。
不過廣東已經有明確規定:
在開展建立自學考試誠信報考檔案試點的地市,考生違背《廣東省自學考試誠信報考承諾書》,當期考試無正當理由缺考2門課程或以上,將被認定為無故缺考,並記入考生誠信報考檔案。
在省考辦組織的下一期自學考試中,在建立誠信報考檔案試點的地市只能報考不超過2門課程,非試點地市仍可自由報考。考生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合理報考,誠信應考。
自考本科缺考會怎樣當次考試被認定為無故缺考而被記入誠信報考檔案後,本人認為有正當理由的,會在當次考試結束後10天內向當次考試所在地市考辦提交相關佐證材料,説明缺考理由,提出誠信報考檔案修復申請。
不按此時間提出誠信報考檔案修復申請而影響到報考科次或考點選擇的,本人願意承擔後果。
同時提醒廣大自考生提前備考、誠信赴考。
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規則,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凡違紀違法者,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