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建紅(法學博士)
大學老師的工作相對來説比較單一,除了在相關學科領域中從事科學研究之外,另外一項就是完成一定的教學任務。與中學老師不同,在教學方面,由於沒有升學率這些考核壓力,任課老師只要將課時上滿、把課程講完,期末組織學生考完試,登錄好成績就OK了,因此,大學老師與學生之間的關係也就不可能太過緊密。這種説法聽上去好像大學教育只是老師簡單地向學生灌輸知識,而學生修滿學分然後畢業這麼簡單。其實不然,對每個人的學術啓蒙及品性養成來説,大學四年是一個關鍵時期,因為大學教育,有其自身的目標。關於這一點,德雷克·博克在其《迴歸大學之道》中有着獨到的見解。
德雷克·博克是美國著名的高等教育研究專家,他從1968年起開始任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1971年至1991年期間,任哈佛大學校長,2005年前任教於哈佛大學肯尼迪政府學院和教育學院。他在其著作《迴歸大學之道》中,談到了大學本科教育的目標。博克先生認為,大學教育應讓學生在成長的關鍵時期,養成一些極為重要的素質,所以大學的培養目標應該是多方面的,這些目標應該被廣泛接受且經過謹慎的界定。經過嚴格選擇,他提出了幾個特別重要的項目,作為大學教育的目標。
他認為,所有的本科生都需要提高各種形式的表達能力,其中最廣為人知的是精確而優美的書面表達能力,其次則是清晰而又有説服力的口頭表達能力。學生們雖從小就學習寫作,高考的時候也會考作文,不過由於應試教育的影響,學生的書面表達能力一般,行文、用語、邏輯結構等方面都有待提高,而且由於討論課辯論課的匱乏,學生的口頭表達能力得不到應有的訓練,畢業後參加工作,即興發言的能力普遍欠缺。
除了表達能力的提升外,博克教授認為大學教育的另一個基本目標,是培養提高學生的清晰思維和批判性思維能力。他還列舉了一些常見的思維方式和習慣,如清晰的認識和界定問題;分辨出同一問題的不同論點與利益關係;蒐集相關材料,並分析不同材料之間的相互關係;圍繞某一問題儘可能多地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分析證據並運用推斷、類比等常見的推理方式考察各種方案,最後提出合理的判斷和最佳方案,等等。學生掌握這些思維方式和習慣,就可以使日常生活中的諸多問題迎刃而解,並使學生們終身受益。
生活在今天這個信息碎片化的時代,我們經常會看到每當有事件發生時,總會引發網絡輿情甚至網絡暴力。人們往往只掃一眼標題,就開始迫不及待地表達自己的觀點,而充當此類鍵盤俠的人不乏在校的大學生或者曾經受過高等教育的社會人士。其實,只要我們遇到問題時多思考一下,理性地運用“批判性思維”,就可以避免盲從與輕信。
關於大學生道德推理能力的培養,博克教授並不認為道德培養只是父母和中小學教師的責任,因為道德問題實際上包括三種能力,即嚴謹地思考如何處理道德兩難問題的能力、評價各方面觀點合理性的能力及判定正確行為的能力,而幫助年輕人認識到道德問題的存在並嚴謹地思考這些問題,正是大學義不容辭的任務。具體到法學教育方面,學生確實會面臨道德的兩難處境時如何抉擇的問題,比如“法學院一直在教學生如何就法律問題做出推理,但也知道學生為了取悦重要客户,有時會故意向他們隱瞞真實信息”。
大學除了教給學生以精深的專業知識外,還應該“讓學生掌握一定的能力、知識和廣泛的興趣,使他們能享受到豐富多彩的人生。”這些興趣既可以是學術性的,也可以是藝術性的,例如理解並欣賞音樂、詩歌、油畫,或者親自彈唱、賦詩、畫畫,還可以是體育類的,例如網球、游泳、跑步等。培養學生擁有廣泛的興趣,可以拓寬他們看問題的視野,避免過分專業化的危險。此外,也有助於學生思考善與惡、公正與偏袒、戰爭與和平等人類永恆的問題,讓人們的生活不再了無生趣。當然,大學要做到培養學生廣泛的興趣並非易事,無論從時間、精力還是教學方式上都會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大學能夠做到的是“努力喚醒學生的學習興趣,以便他們在不同的領域中活到老、學到老”。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會聽到一種説法,那就是“在大學裏學的那些東西,到了社會上基本用不上”。其實,大學教育的目標,不在於教會學生一種在社會上解決具體問題的具體知識,而是要讓他們學會一種本領和能力,這大概就是我們通常所説的“授人以漁”吧,學生一旦掌握了這種能力,將有助於為他們提供解決各類問題的思路和方法,並使他們受益終生。漫畫/陳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