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不只是“家事”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縣迎暉幼兒園的家長和小朋友參加親子迷你馬拉松活動。王華斌攝(人民視覺)
1月14日,一位家長帶孩子在鄭州火車站母嬰哺乳室盥洗台洗手。王瑋攝(人民視覺)
“子不教,父之過”,一個家庭就是一所學校。近日,倍受矚目的家庭教育法草案正式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家庭教育正式納入國家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法治化管理軌道。
父母該如何做好家庭教育?社會各方又該扮演怎樣的角色?隨着未成年人保護需求的提升和家庭教育問題的凸顯,家庭教育已不只是“家事”,而是成為全社會關注和參與的“大事”。
家庭教育走出“舒適區”
“孩子剛開始在家裏上網課時,一家人手忙腳亂,簡直要崩潰了。”回想2020年上小學的兒子每天上網課的場景,北京家長劉莉仍心有餘悸。
2020年初,一段“停課不停學”的特殊時光,讓不少中國家長忙碌到“懷疑人生”。“不談作業母慈子孝,一做作業雞飛狗跳”——在忙碌工作的同時,既要照顧“熊孩子”起居,又要輔導學習,面對突如其來的家庭教育重任,很多家長感到力不從心。
疫情和居家學習考驗,讓家庭教育弱化的短板凸顯出來。專家表示,長期以來,中國家庭教育圍着學校教育轉,本應由學校主導的知識教育反倒成為家庭教育的核心。
“在孩子成長的初期,相當一部分家長將大部分精力放到檢查作業、監督學業方面,將家庭教育作為延伸知識教育的一種形式,而忽視生活經驗、社會學習的積累以及好奇心、求知慾、人文情懷等方面的發展。”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教育創新研究院院長劉堅認為,疫情在一段時間內打破了家庭教育的“舒適區”,讓家庭教育從幕後走到台前。
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家庭教育出現很多新情況和新問題。全國婦聯家庭教育狀況調查顯示,50%的家長不知道用什麼方法教育孩子;部分家長對孩子生而不養、養而不教、教而無方;多數父母存在不同程度的養育焦慮和“重智輕德、重知輕能、重養輕教”的現象;很多家長過度嬌慣、放任,讓青少年違法犯罪案件呈上升趨勢,且向低齡化發展。
與此同時,家庭經濟結構和人口結構的變化,也改變了家庭教育的模式。城市中的“80後”“90後”家長中,雙職工成為常態,對子女教育介入時間相對減少;相對應的,祖輩更多參與到家庭教育中來,三代人觀念衝突日漸增長;在農村地區,數量龐大的留守兒童面臨家庭教育缺口……
在此背景下,加快制定家庭教育法具有積極的社會現實意義。專家指出,隨着家庭教育問題開始具有公共問題的性質和特徵,必須通過專門立法的方式,來調節家庭教育的外部關係。
學校家庭社會各司其職
“我既是家長羣的‘羣主’,也是誇誇羣‘活躍成員’;既是佈置作業的老師,也是給孩子批改作業的家長。”山東某中學語文老師楚桐(化名),同時也是一名小學生家長。談及近段時間引發熱議的家長羣和家長批改作業現象,她別有一番感觸。
家長羣變成“誇誇羣”和“作業羣”,孩子的課業壓力轉嫁到父母身上……令中國家長感同身受的教育話題,折射出教育領域的深層矛盾。周洪宇認為,“老師減負家長增,校內減負校外增”等現象和觀念的出現,很大原因是沒有專業人員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科學的家庭教育理念。
“作為老師,我當然希望家長能更多地參與孩子的教育。但作為家長,一些轉嫁到身上的負擔,又確實讓人苦不堪言。”楚桐認為,在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之間建立邊界、各司其職,才是合格的教育方式。
專家認為,對於家長羣變味的討論之所以引起共鳴,是因為其混淆了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職責。學校教育應以共性教育為主,而家庭教育的核心是對孩子進行生活教育、生命教育、生存教育,以素養和個性化培養為重。
讓家庭教育迴歸本位,讓學校、家庭和社會教育各司其職、形成合力,是家庭教育立法的重要目的。當前,中國家庭、學校、社會的共育機制還未形成,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的有效銜接問題還沒有解決。專家稱,應當通過家庭教育立法,明確哪些內容屬於共育範疇,讓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各歸其位,以緩解家長焦慮、促進學生身心全面發展。
“當父母學會做一個合格的家庭教育者,孩子在學校教育體系中會更加適應。”首都師範大學教授康麗穎表示,家庭教育立法應幫助和指導父母學會扮演教育者的角色,與孩子共同成長。
明確各方責任義務
如何準確定位家庭教育?如何幫助家長更好地勝任家庭教育職責?提上日程的家庭教育立法有望為家長助一臂之力。
家庭教育法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是實施家庭教育的責任主體。政府、學校、社會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促進家庭教育。必要時,國家對家庭教育進行干預。
如今,家庭教育已不只是家事和私事。長年關注和推進家庭教育立法的華中師範大學教授、長江教育研究院院長周洪宇表示,家庭教育是整個教育體系的前端。對家庭教育進行國家干預,不是要控制家庭,而是要為家庭提供系統專業科學的指導和全面充分多元的保障,用法律手段規範家長和教育服務機構的行為。
專家指出,加快家庭教育立法將提升家庭教育地位、明確家庭教育核心內容、擴大公共服務供給、規範家庭教育行為,從制度層面推進解決相關問題。與此同時,應當推進家庭教育立法與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配套銜接,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法律體系。
事實上,近年來多地先行先試,已有重慶、貴州、山西、江蘇、江西、湖北、浙江、福建等多個省市針對家庭教育推出地方性法規,做出有益嘗試和實踐經驗,為全國立法奠定基礎。
例如,《湖北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草案)》針對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提出,即便外出務工,父母也應擔負起對孩子教育的責任;《浙江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學習必備的家庭教育知識和科學的教育方法,孕期夫妻、嬰幼兒父母、學生家長應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江蘇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明確要求父母雙方應當共同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義務,父母離異或者分居的,應當繼續履行家庭教育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拒絕履行。
補上父母第一課
家庭教育同樣需要“教育”——專家指出,過去中國家長接受的教育和訓練很少,這是家庭教育體系的一大缺失。
有調研顯示,有23%的中國家長沒有參加過任何社區組織的家庭教育指導活動;有30%的家長表示希望接受有關家庭教育的集體指導,如專題講座、親子活動指導等;還有近30%的家長希望接受在線形式的家庭教育內容的指導,包括課程、諮詢等形式。
一方面是家長缺少為人父母的第一課,另一方面是家長對於家庭教育指導有着迫切的需求——近年來,為解決這一問題,政府及社會力量都進行了積極探索。家委會、家長學校、家長課堂、購買服務等形式方興未艾,政府、家庭、學校、社會聯動的家庭教育工作體系在一些地方初步形成。
例如,江蘇省日前出台《關於加強與改進中小學幼兒園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意見》,明確學校提供家庭教育指導的重點內容,要求中小學每學期組織1至2次家庭教育指導和實踐活動,學校提供家庭教育指導服務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不少專家呼籲,應動員更廣泛的社會力量,將“家庭教育的教育”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給予家庭教育更多的支持。
周洪宇表示,應當通過立法大力提升家庭教育培訓者的專業化程度,儘快在大學開設家庭教育專業,培養具備理論基礎和指導實踐經驗的專業隊伍,讓社區成為開展家庭教育的重要渠道。同時,學校或培訓機構設置家庭教育課程,幫助家長學習科學的教育理念和方法。(記者 劉嶢)
《 人民日報海外版 》( 2021年01月21日 第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