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讓留學生回國發展之路更通暢

  【網言】

9月17日,教育部宣佈,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駐外使領館不再受理開具申請。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請的,駐外使領館根據留學人員意願提供相應服務。已經受理、使領館開具時間晚於2020年11月1日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仍然有效。

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是深化教育領域放管服改革的具體舉措。在留學人員能提供錄取、畢業材料等表明其留學生身份的情況下,還要開具《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是多此一舉。同時,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也是人才觀念轉變的大勢所趨。隨着留學日益大眾化,留學生的光環正在消退,僅僅有留學生身份而無核心競爭能力,就會在就業市場中喪失優勢。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將會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用人單位更加重視人才能力而非學歷。推進放管服改革,不只是放權減證,還需要有現代化的管理和規範化的服務。教育部門等需要做好兩方面工作。一是加強有關出國留學的信息公開,引導留學生選擇合法的有資質的學校、教育機構,讓留學人員能接受貨真價實的留學教育。二是營造平等的就業競爭環境,以人盡其才、人盡其用的公平就業環境,吸引留學人員回國就業、創業,發展事業。

  (原載於光明網 作者:熊丙奇 摘編:王欣夷)

《光明日報》( 2020年09月18日 02版)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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