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香港一日》的第627期
港大強烈譴責學生會偏激言行
決定收回學生會會址並停止代收會費
繼香港中文大學後,香港大學校方也宣佈與學生會“割席”。
香港大學校方4月30日中午發出公開聲明,強烈譴責港大學生會頻繁的偏激言行。聲明指出,作為一個獨立於香港大學的註冊社會團體,香港大學學生會近年行事日趨政治化,多次利用校園作為政治宣傳的平台,公開發表煽動性並可能涉及違法的言論,對大學作出失實指控,破壞多年來與校方建立的互信,令大學的整體利益和聲譽蒙損。大學對其偏激的言行予以強烈譴責。
聲明稱,基本法作為香港法治的基石,在保障了大學學術自由、個人言論表達自由和結社自由的同時,也有保護國家安全的條文,大學不是法外之地,亦有責任維護全體教職員和學生的福祉,不能容忍作為獨立社團的學生會一方面利用學校提供的服務和場所,另一方面則漠視校方的勸喻和整體港大社羣利益,其所作所為給大學帶來違法風險。
特別值得留意的是,港大除了口頭的強烈譴責,還釐清與學生會之間的法律責任,並對學生會作出了實質性的處理措施,包括:
(1)決定不再代學生會收取會員費用;
(2)不再為學生會提供財務管理服務;
(3)收回學生會會址及其他設施的管理權;
(4)因應情況在有需要時採取進一步措施。
聲明表明,大學將會繼續為港大學生的一般課外活動提供服務和支持。
而在4月18日,《人民日報》曾發表評論文章《切除港大學生會“毒瘤”,還校園一片安寧》。文章點名批評港大學生會抹黑國安教育,指自中央出手完善香港選舉制度以來,港大學生會一而再挑釁,大肆抹黑“一國兩制”,在底線邊緣瘋狂試探,已到非管不可的時候。
文章指出,尤其在出台國安法、完善選舉制度為香港撥雲見日之時,港大學生會仍舊賊心不死、逆勢而行,不斷傳播反動思想,妄圖蠱惑更多學生登上賊船,妄圖將高校綁上罪惡戰車,進而積蓄“繼續革命”的黑色能量。這些人根本不是什麼學生,而是藏匿在校園中的暴徒。
文章不點名批評現任港大學生會會長葉芷琳,稱她被黃媒稱為“周庭第二”,然而看看正在服刑的周庭就該知道:早知今日何必當初,等待反中亂港分子的只有監牢和手銬。文章正告隱藏在校園中的亂港分子:玩火者必自焚。“你們鬧得越歡,暴露得越徹底。你們所有的劣行都將被歷史一一記錄在案,遲早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人民日報》的指責不可謂不嚴厲,預示了對港大學生會的撥亂反正勢在必行,今日港大校方宣佈與學生會“割席”也足見事件的嚴重性質。需要指出的是,港大校方“收回學生會會址及其他設施的管理權”可謂是一大殺招,斷了學生會的一部分財路。
前港大學生會會長馮煒光曾撰文指出,港大學生會是獨立於香港大學之外的註冊社會團體,擁有多項業權資產,星巴克、7-11便利店等大商户更是其租客,單是星巴克每年的租金就已經過百萬元了。此番港大校方收回學生會會址及管理權,那麼港大學生會自然也不再有權力收租。
不過港大學生會財力雄厚,令民主黨、公民黨等反對派政黨都望塵莫及。馮煒光指出,1980年被李嘉誠長江實業收購的和記黃埔,四年後宣佈每股派特別股息四元,令手持三萬股和記黃埔的港大學生會當即獲得12萬元特別股息。他透露,港大學生會1984年已擁有700萬港元藍籌股,這筆資產在三十年後的今天看來也是“天文數字”。三十年來,未聽聞港大學生會大手大腳花錢,亦未聽聞拋售手頭股票,更未聞因出現年度赤字而需動用儲備。
所以,港大學生會只是財力受損,並沒有到無法維持的地步,還有繼續亂港的“本錢”。此時此刻,就看被葉芷琳把持的學生會作何選擇了,毫不誇張地説:“一念天堂,一念地獄。”
直新聞近日在《香港一日》專欄中多次指出,從教育、司法到傳媒,中央和港府對香港社會的全面撥亂反正是“正在進行時”,亂港分子萬不可再有僥倖心理,否則其下場正如《人民日報》所言:遲早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現任港大學生會會長葉芷琳可有留意到,就連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本週三也轉變口風,稱“香港國安法合法且必須”,你難道還要“不撞南牆不回頭”?
“佔中9醜”上訴全被駁回,黃之鋒再認一罪
港大前法律學系副教授戴耀廷等“9醜”,前年因違法“佔中”被判串謀犯公眾妨擾罪及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罪成,被判緩刑至16個月監禁不等,各人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日(30日)頒下判詞,三名法官一致駁回9人的定罪上訴,戴耀廷及黃浩銘的刑期上訴申請亦被駁回。
案中9名被告包括“佔中三醜”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其中朱耀明獲判緩刑,陳健民判監16個月、已服刑完畢,同樣判監16個月的戴耀廷服刑4個月後獲准保釋,今年2月28日再因攬炒派“初選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戴耀廷及後被撤銷“佔中案”的保釋須繼續服刑。同案其餘6名被告分別是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和李永達。
此外,壹傳媒黎智英及多名反對派派人士,被指參與或煽惑他人蔘與去年未經批准的集會而被起訴。該案其中5名被告,包括黃之鋒、朱凱廸、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早前透過律師表示將會認罪,區院今早(30日)開庭處理他們的答辯。
除了朱凱廸申請暫毋須答辯外,其餘4人均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法庭把案押後至5月6日判刑,期間被告需還押。控方透露,黃之鋒過往有6次刑事定罪記錄,本案是在法庭保釋期間犯案。岑敖暉則有一次定罪記錄,其餘2人屬初犯。
政府或最快下週一公佈新界北新發展區規劃
據港媒點新聞報道,今日(30日)有消息指,政府最快下週一(3日)公佈新界北新發展區規劃,涉及新田及打鼓嶺一帶合共140公頃土地,可容納最多40萬人。
消息指,這個新發展區將繼續採用公私營房屋“七三比”,並沿用現有收地模式。兩個選址均鄰近北環線,其中位於牛潭尾以及新田購物城現址的範圍,佔地約40公頃,可容納10萬人。鄰近落馬洲的港深創新科技園,除住宅外亦會興建高新科技產業相關設施,預計2026至2027年動工,2030年後入夥。
另一範圍於打鼓嶺一帶,涉及約100公頃,預計容納20至30萬人。有測量師指,新界北發展區連同古洞北、洪水橋,都是未來的房屋供應主要來源,政府應儘量壓縮前期工程,在平衡區內交通負荷下考慮增加地積比。據瞭解,政府將向立法會申請約五至六億元前期研究撥款。
原標題:港大與學生會“割席”!還斷了他們的重要財路丨香港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