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税,原來在古代就有了
中國目前單身人士逐年增加,結婚以及哺育下一代,除了對抗人口老齡化,還有維繫社會穩定的作用。
這樣看來,徵收單身税的確好處多多。那中國是不是應該跟一下風?或者至少在部分老齡化嚴重的地區、省份進行試點?這個,目前還是沒有這方面動向。不過,通過税收而對結婚行為進行的調控,歷史上是有先例的。
中國的法律最早萌芽於西周時期,封建社會中,掌權者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便推出了各種各樣的法律。在這些法律出現的同時,還有不少過於奇葩的法律出現。例如秦朝時期法律特別嚴格,其中規定男性要是哭了,就要被剃頭髮、刮眉毛、剃鬍子。如果已婚男人出軌,被人殺了,殺人的人無罪釋放。漢朝時有一條法律更是奇葩,那就是剩女要交税,而且是交五倍的税。
秦朝時期全國人口大約有3000萬,到了西漢建立初始,全國人口僅僅只有1500萬了。要知道在中國古代農耕社會,人口就是第一生產力。漢高祖劉邦為了恢復人口採用“無為而治”政策,讓百姓休養生息。然而到了漢惠帝劉盈,他認為“無為而治”恢復生產速度過慢,於是他想出收取“單身税”的辦法。在劉邦建立西漢後,提出老百姓15歲以上56歲以下都需要繳納人頭税,數額是“一算”,就是120錢,每人每年一算。
而《漢書·惠帝紀》記載,在公元前189年,漢朝孝惠帝下了一條詔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歲不嫁者,五算。意思就是大齡剩女要交出成人五倍的賦税,就是每年600錢,實在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600錢在當時又是什麼概念呢。那時候的糧食價錢是100錢一石,一石是120斤,600錢就是720斤糧食,相當於成年人全年的口糧。有了這麼大的負擔,除了有錢人家的女子,一般家庭的女子都早早出嫁了。
這是一種很糟糕的政策,不但嚴重加大了大齡未婚女子的税負,而且國家把女子完全當成生育的機器予以對待,極不人道。像漢惠帝那樣,對達到某種年齡而不婚的男女,單獨課徵税收,加大其經濟負擔,迫其婚配。據統計,到西漢滅亡之前,全國人口6000多萬,居世界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