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濱江區教育局1月起試行《中小學、幼兒園家委會公約》,內容包括不為學生集體徵訂教輔資料,不越界干涉正常教育教學活動和學校內部管理,不組織舉辦各種形式的謝師宴等。(1月13日 澎湃新聞)
學校教育離不開學生家長的理解和支持,需要家校合作。所以,我們成立“學校家長委員會”的初衷,就是加強家長與學校的聯繫,構建家校合作的橋樑。可是,現實中,一些家委會並沒有很好地履行職能,偏離了初衷,站錯隊,變了味。
2021年9月5日,教師節前夕,有媒體報道,深圳公明中學初二年級的家委會發動所有班級為教師節購買禮品。一石激起千層浪,網友紛紛指責該家委會越庖代俎,充當送禮“掮客”,諂媚老師,玷污教育。最後,該家委會道歉,學校也將禮品返還給學生家長,事件畫上句話。
我們心目中的家委會,不但能架起家校溝通的橋樑,還可以監督學校飯菜質量、督促教育法規落實,維護學生權益。但事實上,一些家委會做的卻是鼓動家長送禮、違規組織升學宴、暗示家長定點購買教輔材料;甚至,要求學校違規補課,干預學校內部管理,否決班主任任命等。由此可見,一些家委會真的變了味。
家委會本來是加強家校聯繫的紐帶,也是監督學校的一個“民間組織”。然而,家委會的“醜聞”,一度讓它成為貶義詞,很多人都視它為學校違規操作的工具。事實上,家委會不該被“妖魔化”,不該被扭曲,更不該被唾棄。既然有些家委會偏離正常軌道,就應該制定規範,讓它重歸正道。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杭州濱江區教育局出台並試行《中小學、幼兒園家委會公約》。
據悉,這是全國首個家委會公約,它對家委會職能做了明確的規範,是具有鮮明指導性的地方教育法規。我們當然期待它能制約家委會,讓家委會正本清源,迴歸正途。不過,在筆者看來,落實這個“家委會公約”,不能僅指導、規範家委會,還應該加大對學校的管理;畢竟,很多家委會都是在學校的授意下“越軌”的。(黃齊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