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藝術團不再從高校招生環節選拔
封面新聞記者 張崢
日前,教育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進一步深化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改革作出部署。其中明確: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藝術團不再從高校招生環節選拔,由相關高校從在校生中遴選培養;逐步提高文化成績要求,扭轉部分高校藝術專業人才選拔“重專業輕文化”傾向等。
2024年起 不再跨省設置校考考點
《指導意見》明確,從2021年開始推進相關改革工作,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統一高考為基礎、省級專業考試為主體,依據高考文化成績、專業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藝術人才選拔評價體系。
《指導意見》要求,改進專業考試方式。大力推進藝術專業分類考試。積極擴大省級統考範圍,到2024年基本實現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全覆蓋,不斷提升省級統考水平和質量。嚴格控制校考範圍和規模,建立健全校考高校和專業准入退出機制,科學合理確定校考形式,嚴格控制現場考試規模。2024年起,不再跨省設置校考考點。2024年起,將根據不同專業特點和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實行分類錄取。
逐步提高文化成績要求
2024年起,藝術史論、戲劇影視文學等高校藝術類專業,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區、市)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進行平行志願擇優錄取,其中高考文化課成績所佔比例原則上不低於50%;少數組織校考的高校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普通類專業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省級統考成績合格且達到學校劃定的最低成績要求基礎上,依據考生校考成績擇優錄取。
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藝術團不再從高校招生環節選拔,由相關高校從在校生中遴選培養。
《指導意見》要求,逐步提高文化成績要求。各省(區、市)應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在現有要求基礎上,因地制宜、分類劃定、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舞蹈學類、表演專業可適當降低要求),逐步扭轉部分高校藝術專業人才選拔“重專業輕文化”傾向。鼓勵校考高校結合專業培養要求,加強考生文化綜合素質考查,進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課成績錄取要求。
探索建立破格錄取機制
在組織校考的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中,對於極少數省級統考和校考成績均特別優異或在相關專業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有關高校可制定高考文化課成績破格錄取辦法。高校破格錄取辦法須經學校黨委常委會審議通過並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佈。高校破格錄取考生名單須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報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省級招委)核准後予以錄取,並在學校招生網站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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