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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學生作業負擔過重,如何從立法層面幫助家長破解“焦慮”?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詳解

由 俎巧玲 發佈於 經典

本文轉自【央視新聞客户端】;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今天(13日)舉行記者會,通報本次常委會會議擬審議的法律草案的主要情況,並回答記者的提問。

有記者提問: 5月,中央深改委審議通過了《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此次家庭教育法草案二審稿是否有作出相應修改?如何從立法層面幫助家長破解“焦慮”?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 臧鐵偉:

全國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未成年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過重的問題,從立法層面積極施策,幫助學生減輕負擔、家長破解焦慮。2020年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時,就作出了一些有針對性的規定,例如學校、幼兒園不得與校外培訓機構合作為未成年人提供有償課程輔導等。這些規定對於切實減輕未成年人學習負擔、減輕家庭經濟壓力具有重要意義。

當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推進家庭教育法制定工作,草案明確規定,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務是立德樹人,家庭教育要尊重未成年人身心發展規律和個體差異,遵循家庭教育規律,貫徹科學的家庭教育理念。為明確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機構、家庭教育服務機構的職責是指導和幫助家長更好地開展家庭教育,而不是為未成年人提供學科教育等服務,根據中央有關文件精神,草案二審稿進一步作出有針對性規定:一是,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機構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活動,不得組織或者變相組織營利性教育培訓。二是,將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依法設立的家庭教育服務機構明確為“非營利性家庭教育服務機構”。三是,對家庭教育服務機構超出許可業務範圍的行為規定了處罰。(總枱央視記者 張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