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關於邊界的界定其實很模糊。因為信息不通,劃分多是以明顯的山河為界。當然,如果雙方實力懸殊,這些界限也就自動作廢。關於領土方面的爭議,從近代開始才逐漸變得頻繁。所謂“寸土不讓”,領土的背後,代表的是往往是人民的顏面問題。
我們的領土丟失,主要集中在清末時期,因為一些不平等條約的簽署,丟失了大片土地。後來這部分土地,有的迴歸,有的永遠丟失,有的則仍然存在爭議,需要靠一點點的談判來解決。
迄今為止,這些談判,其實仍然本着平等的姿態去討論的,哪怕實力越來越強,哪怕很多領土的丟失是建立在不平等的基礎上。這一點,其實看一下世界歷史,有哪個“龐然大物”還存在這樣諸多的爭端?2000年的時候,我們和越方曾經簽署了一項邊界條約,解決了相互之間的糾紛。但回顧這場關於邊界的分歧,卻異常艱難。
歷史上的越南,曾是我們的藩屬國之一,包括知道現在,越南的文化、習俗等仍然保持了大量中原的影子。1985年,安南戰爭之後,清廷將越南包括老撾的一部分地區割讓給了法國,成為法國在亞洲殖民地的一部分。1976年,越南獲得自主。但因為種種歷史傳承因素,我們同越之間的矛盾仍然存在,也不乏出現過你來我往的戰爭和衝突,直到80年代末期的時候,雙方才完全罷兵。
和越南之間的領土爭端,主要是集中在法卡山、者陰山、老山地區,看過《高山下的花環》的人對這些地方應該都有印象。這些地區的爭議來源,主要是法國人走後所遺留。上世紀七十年代,為了守衞神聖領土,很多將士浴血奮戰,熱血灑在南疆。像老山、法卡山主峯等,幾易其手。直到80年代末期,隨着局勢的變化,雙方開始達成初步的共識,那就是戰爭對雙方都是一種損傷和壓力,更好的解決辦法,或可以通過談判的方式來進行。
所以從1993年8月份開始,在基於《續議界務專務》和《續議界務專條附章》等之前清廷和法國所簽訂的15個劃界和勘界文件的基礎上,雙方開始了漫長的談判和交涉。終於,在經過了前前後後多達16輪的談判之後,越方同意了我們提出的““一攬子解決方案”,並在千禧年來臨前的倒數第二天,共同簽訂條約,劃分地界。
按照條約中的規定,過去同越方的領土爭端,主要包括了227平方公里的土地,最後這些土地,決定五五分。113平方公里劃歸越南,114平方公里劃歸我們。對於廣西和雲南邊境的一小部分領土,我們都做了相應的放棄,沒有持續糾結。至此,陸地邊界的問題算得上是徹底解決了。
當然,在海域的一些島嶼歸屬權上,其實還是有爭議的,包括現在也是。但相信,隨着時間的推移,這部分遲早也會得到解決。尤其是我們的實力已經今非昔比,無論在談判桌上,還是在戰場上,都不再像過去那樣被動。是我們的,遲早會拿回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