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中國海洋大學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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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概況

中國海洋大學辦學類型為公辦普通高等學校,辦學層次為本科。學校始建於1924年,是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是國家首批“雙一流”建設高校之一,具備培養學士、碩士、博士的完整教育體系。本科生畢業頒發中國海洋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

學校位於山東省青島市,現有嶗山校區、魚山校區、浮山校區三個校區。嶗山校區位於松嶺路238號,魚山校區位於魚山路5號,浮山校區位於香港東路23號。學校網址為www.ouc.edu.cn。

二、招生組織機構

1.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集體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2.本科生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本科生招生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章,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3.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為本科生招生監督機構,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受理舉報或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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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計劃及有關報考要求

1.學校在國家政策的指導下根據人才培養、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確定招生規模,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省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和學校往年計劃等因素編報分省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後由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佈。

2.學校預留當年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於調節各省市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和同分考生的錄取。

3.外語語種要求:對參與普通類錄取的考生外語語種不做限制,建議語種為英語、日語、法語、德語,其他語種的考生謹慎報考。對特殊類型招生考生的語種要求按照有關政策執行。

4.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衞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具體可查看《中國海洋大學2022年招生體檢標準》。

5.性別要求:各專業對男女考生比例無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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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錄取規則

1.學校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全面考核考生德智體美勞情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實行“招生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採用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方式開展錄取工作。

2.學校認可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在教育部規定的項目範圍內出台的有關全國性增加分數投檔的政策和規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在專業錄取時以考生投檔分(含政策性加分)進行專業安排。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線按照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確定的特殊類型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3.學校將根據各省市生源質量,對實行平行志願的批次,一般在105%的範圍內確定調檔比例,對服從專業調劑且其它條件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不退檔;對不實行平行志願的批次,一般在120%的範圍內確定調檔比例,依據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錄取,錄滿為止,對於專業志願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體檢不合格或未達到錄取線等情況的考生將作退檔處理,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如第一志願生源不足,可以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和徵集志願考生。

4.進檔考生專業錄取規則:

(1)對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進檔考生,學校根據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級差。

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具體規則按照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相關規定執行。

(2)考生高考投檔成績相同時的專業錄取排序規則:對於提供位次排序的省份,遵照考生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提供的排序分進行專業錄取。如無位次排序,則依次按照數學單科成績、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排序錄取。

(3)對於未完成計劃的省市,學校將按照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徵集志願。徵集或調劑志願的進檔考生只能安排到錄取未滿額的專業。如徵集志願仍不能完成計劃,則將剩餘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5.對於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按照有關省市公佈的最新方案及辦法執行。考生選考科目應符合我校招生專業(類)規定的選考科目要求。在按照院校專業組投檔的省份,根據考生志願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在同一院校專業組中安排專業。

6.學校經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海德學院(中國海洋大學-澳大利亞阿德萊德大學),招生專業包括: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專業代碼:070101H)、生物技術專業(專業代碼:071002H)、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專業代碼:082701H)。

經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海洋科學專業(專業代碼:070701H,中國海洋大學-澳大利亞塔斯馬尼亞大學)、法學專業(專業代碼:030101H,中國海洋大學-美國亞利桑那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專業代碼:080901H,中國海洋大學-英國赫瑞瓦特大學)。

上述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均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只招收有相應專業志願的考生,且學生在校期間不能調整至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7.學校強基計劃、山東省綜合評價試點招生、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音樂表演專業、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專業、少數民族預科、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港澳台僑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我校招生簡章要求進行錄取。

8.學校設立崇本學院等拔尖學生培養基地、“ACCA(國際註冊會計師)課程班”“CFA(註冊金融分析師)實驗班”等卓越學生培養基地,從當年新生中選拔學生,集中校內外優質教育資源進行培養。

9.錄取結果等信息將通過省級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的渠道和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佈。學校根據經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核准備案、加蓋錄取專用章的錄取新生名單填寫錄取通知書,直接寄送至被錄取考生。

五、收費與獎助

1.依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學分制實施實際情況,學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實行按學分計收學費。學費由專業註冊學費和課程學分學費構成,專業註冊學費根據省物價部門規定的年收費標準確定,課程學分學費按學生實際修讀課程的學分數收取,每學分學費標準為100元。學生在規定的基本修業年限內正常完成本科學業所交納的專業註冊學費和課程學分學費總額不高於省物價部門規定的學費總額。

收費標準如有變化,學校將按照山東省物價局新批准的標準執行。

2.學校有一整套獎勵優秀學生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規定和政策,建立了以“獎、貸、助、補、勤、減、免”為主的獎助體系,確保不讓學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六、其他

1.新生入校後,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2. 為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海洋強國、“一帶一路”等國家戰略,學校正在積極推進海洋科教創新園區(西海岸校區)建設,計劃於2022年秋季學期啓用。

3.為更好貫徹“通識為體,專業為用”的本科教育理念,學校除強基計劃和音樂表演專業以外的新生第一學年均在嶗山校區學習,從第二學年開始按照專業所在校區實行分校區培養。

4.本章程由中國海洋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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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諮詢、申訴渠道及聯繫方式

1.學校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聯繫方式

通信地址:山東青島市松嶺路238號中國海洋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66100

電話:0532-66782426,66782478,66781723

傳真:0532-66782478

網址:http://bkzs.ouc.edu.cn/

E-mail:[email protected]

2.監察處聯繫方式

電話:0532-66782733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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