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公佈2021年自強計劃招生簡章 面向15個專業類招生

新華網北京4月10日電 4月10日,清華大學發佈2021年自強計劃招生簡章。今年清華大學將在15個專業類中開展自強計劃招生。學生可在4月12日-25日期間登錄“陽光高考平台報名系統”報名。

清華大學公佈2021年自強計劃招生簡章 面向15個專業類招生

招生專業與招生計劃

清華大學自強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及縣以下高中,自強不息、德才兼備、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確定。申請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基本條件:(1)符合2021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户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申請學生的户籍、學籍資格審核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完成。

學校將組織專家組進行初評。專家組將從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自強精神,高中學習發展的特點及全過程表現,包括平時學業成績、學科獲獎情況、參與課外研究或學習的情況、參與社會工作/社團活動/社會實踐/志願公益活動的情況、綜合獲獎及突出事蹟的情況、個人陳述及推薦情況等多方面進行綜合評審。

初評結果分為:優秀、通過、不通過三檔。“優秀”的學生可免於參加初試,直接進入複試,“通過”的學生可參加初試,“不通過”學生不能進入之後的考核評價環節。初評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佈並按相關要求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初評結果生效。

初評“通過”的學生需參加學校組織的初試。初試採用筆試形式,考試科目為:數學與邏輯、理科基礎(物化綜合)或文科基礎(文史綜合),學生依據填報的學科類型參加其中兩個科目的考試。我校將根據學生初試成績分省、分科類確定初試通過名單。初試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佈。

複試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綜合面試、體質測試等。

日程安排:

2021年4月12日-4月25日,自強計劃報名。

2021年5月30日左右,公佈初評結果並公示,學生可在報名系統內查詢。

2021年6月11日左右,初試(具體測試時間以初試准考證為準)。

2021年6月15日-18日,複試(具體測試時間以報名系統內公佈為準)。

2021年6月22日,公佈認定結果並公示,學生可在報名系統內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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