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堡和城牆都是防禦性的建築,但建築風格和建築面積和結構不盡相同。城牆的建築面積非常大,中國城牆外圍從幾公里到十幾公里不等,中國現存的西安古城牆周長達到13公里,城中的面積最大的20多平方公里,如周代齊國都城臨淄,佔地面積21平方公里。城堡的建築面積相對較小,一般城堡的面積都在0.5到3千平米左右,法國現存較大的城堡——布盧瓦城堡,面積在4千平米左右。城堡和城牆的建築結構和也完全風格不同。
西方國家政治制度不同,東西方的法律體系也不同。西方注重契約精神,法制觀念很重,國王或者皇帝封給部下或者親屬的封地,不像中國皇帝那樣隨時能夠收回,需要嚴格的法律程序才可以沒收。西方統治者對國家財富的控制僅僅限於税收,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所以西方的王公,貴族的封地等於是一個獨立王國,皇帝和國王不能干預,他們就可以在自己封地修建永久性的建築。而中國古代是個人治社會,皇帝可以隨時剝奪任何人的財產和生命,不需要理由,更不允許他們修建城堡,不許他們私自設防。
城堡的所有者是王公、貴族,保護的對象是自己領地裏的親人、匠人、僕人和私人武裝;而這些人通常人數不多,沒有必要修那麼大。而中國的城牆或者説城池,它的建造者擁有者是一國的最高統治者,一般王公貴族和大臣是沒有資格建立城牆(城池)的。城牆(城池)的用途是保護一個地區的百姓和國家利益不受侵犯,所以説它涵蓋的範圍很大。這就要求它不能是城堡那樣封閉式的,單純防禦的工事。必須要能夠容納幾萬甚至十幾萬、幾十萬人生活、工作和學習,只有城池才能滿足。
西方的城堡和中國的城池雖然結構不同、規模不同、設計風格和理念也不同,但他們都是防禦性的工事,它們在各自國家的歷史中,都有效地起到了保護自己,抵禦入侵的作用,都是人類的智慧結晶和寶貴文化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