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存誠是唐河中寶鼎(治今山西萬榮縣西南寶鼎)人,因受家庭的薰陶,自幼好學,長於詩賦。
他在公元785年參加了朝廷的科舉考試,最後高中進士,隨後入仕。一開始在節度使府中任幕僚,後來逐漸升遷,到最後,竟官至御史中丞,這時,他就是一個朝廷大員了。
公元813年,是唐憲宗朝。這一年長安城中發生了一起惡劣的刑事案件,有一個人被殺,被殺後還被肢解,拋屍各處。其中在廁所中發現了一條胳膊,一條腿。
這個案件很嚴重,兇手無疑是犯了十惡的重罪。按照《唐律》的規定,十惡大罪具體指:謀反、謀大逆、謀叛、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內亂。其中嚴重危害他人生命安全手段殘忍的犯罪,歸於“不道”之罪中。
由於性質惡劣,京兆尹派出精幹人員去破案,由於上下都重視,所以沒過多久案件就破了。但這起碎屍案一開始大家看到的只是一個線頭子,隨着案件的逐漸深入,線團出現了。牽扯到朝中高官,於是。皇帝下詔,由御史中丞薛存誠、刑部侍郎王播和大理卿武少儀聯合審理此案。
原來司空、同平章事於頔久留長安,鬱郁不得志,希望到藩鎮任職。當時,有一個叫梁正言的人,自言是皇帝親信宦官、樞密使梁守謙的同宗。據梁正言自己吹噓,在京城沒有辦不成的事,上到朝廷,下到坊裏,只要他梁正言一出馬,事情肯定成功。為什麼他如此神通廣大,秘密根本就是公開的,他朝廷中有人,當朝的大人物、樞密使梁守謙正是他的族人。
於頔讓身為太常丞的兒子于敏拿上厚禮賄賂梁正言,想通過他好和大宦官梁守謙拉上關係。但是,梁正言可能根本就是滿嘴跑火車,錢收了,事始終沒給辦。于敏反覆催促,梁正言無限推拖,最後逼急眼了,承認事情辦不成。事辦不成,那退錢呀。但是很不幸,錢也沒有了。
於頔父子這才意識到是上當受騙了,于敏氣憤已極,約見梁正言,梁正言躲着不敢見,只派來了個家奴,於是于敏在激憤中指使家奴殺了梁正言的家奴,並肢解了他。具體動手的是官家沈璧、家奴犀牛和劉幹。事情的來龍去脈都審理清楚了。最後的結果是殺人犯沈璧、犀牛和劉幹被處決,于敏流放嶺南,於頔提前退休。
這個事件水落石出了。但在審理此行賄受賄案中,又無意中扯出一個和尚來, 此和尚名叫鑑虛。他平日裏專意結交朝中權貴、宦官,收受賄賂,橫行不法。但由於他的關係盤根錯節,手眼通天,所以官府一直不敢過問。
在審梁正言、沈壁一案時,薛存誠捋着線索,對鑑虛也進行了收審。一審理,得知前永樂縣令吳憑曾託鑑虛行賄給已故宰相杜黃裳。此外,杜黃裳還通過鑑虛接受邠寧節度使高崇文鉅額財物。這些事情一經落實,薛存誠就將鑑虛逮捕下獄,定成死罪。
這一下可捅了馬蜂窩,一時間朝中貴要,地方權臣,紛紛向唐憲宗求情,力保鑑虛。這麼多人求情,眾情難違呀。於是唐憲宗特下詔赦免鑑虛。但沒想到薛存誠拒不執行,並把詔書奉還。
第二天,唐憲宗又下詔要親自提審鑑虛。薛存誠一看特使來了,心裏就明白了,這是來要人了。果然,中使説皇上詔令,當今聖上打算當面責問這個僧人,並不是要釋放他。
薛存誠明白,皇帝現在嘴上説得很好,只是拿人過去問話。可你問完話,把人給放了,我到哪裏要人去?總不能把你皇宮給搜個遍吧。
薛存誠只得來了個王八咬人,死不鬆口。他對宦官説道:“鑑虛的判決已經下發,罪證確鑿。如果陛下一定要當面釋放這個僧人,請先將我殺掉,然後再將他放走。否則,我定然不肯接受詔命。”(“陛下必欲面釋此僧,請先殺臣,然後取之,不然,臣期不奉詔。”《資治通鑑·唐紀五十五》239卷)
中使一看遇上這麼個犟種,也無計可施。只好乖乖回去覆命。唐憲宗聽到宦官的回話,很生氣。心説,居然我的面子都不給,真是目無聖上。剛要發飆問罪。
此時站在傍邊的宰相李絳自言自語的説了一句:“我朝如此剛正之人,越來越少見了。”
唐憲宗一聽,對呀。我朝不正需要這種剛正無私的好乾部嗎?於是口氣一變,下詔嘉獎薛存誠。薛存誠隨後將鑑虛鞭笞處死。
薛存誠不僅敢於懲辦權奸,而且還勇於雪冤良善。在此前他任御史小丞時,江西鎮監軍高重昌誣奏本鎮所轄信州刺史李位謀反。謀反為重罪,唐憲宗當即下詔調李位回朝受審。薛存誠覺得此事有冤情,在李位回朝後,他一日向唐憲宗三次上表,要求將李位交付御史台審訊。唐憲宗準允了他的請求。薛存誠接案後經過認真審查,認為李位無罪,特為其昭雪。
由於薛存誠忠於職守,盡心盡力,後來升遷為給事中。他這一走,御史中丞的位子空了出來,但實在是找不到合適的人選,於是對宰相説,執法不徇私,沒有人能代替薛存誠,於是又任薛存誠為御史中丞。
但天不佑人,薛存誠還沒來得及去上任,就得暴病死去。
自己的得力干將突然暴卒,唐憲宗深表惋惜,特下詔追贈他為刑部侍郎。
參考資料:
《舊唐書》後晉·劉昫等
《新唐書》宋·歐陽修
《資治通鑑》宋·司馬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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