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客户端北京9月24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樊未晨)日前,教育部等八部委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激發中小學辦學活力的若干意見》(簡稱《若干意見》)。今天,教育部召開新聞發佈會對該文件進行了解讀。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指出,當前,我國基礎教育基本解決了“有學上”問題,正在向“上好學”邁進。但是辦學活力不足是制約質量提升的關鍵因素,亟待創新體制機制,進一步釋放與增強每一所學校的辦學活力。因此《若干意見》提出要健全辦學管理機制。“主要是針對‘管理機制不健全’的問題,”呂玉剛説,《若干意見》特別提出要落實教職工代表大會或教職工全體會議制度,對學校重要工作進行審議、聽取意見,同時學校要重點公開課程設置、教學安排、招生入學、收費項目及標準等信息,保證學生家長及社會公眾對學校重要事項的知情權。
落實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對學校重要工作進行審議、聽取意見
首先一是完善宏觀管理,《若干意見》提出一要依法依規明確管理事項,重點對學校落實國家課程、規範使用教材、遵循教學基本要求、重大決策制度、師德師風建設、規範辦學行為等方面進行監督管理。二要創新管理方式,更多采取事中事後監管,區別不同學校的實際情況,依據學校辦學水平和管理能力,注重加強分類管理,實施精準定向賦權,構建差異化的監管方式。
其次是完善內部治理,《若干意見》提出一要完善決策機制,學校發展規劃、重要改革、安全穩定等重大事項和涉及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問題,由學校黨政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二要強化黨組織政治功能,加強對重大事項、重要問題的政治把關;三要落實教職工代表大會或教職工全體會議制度,對學校重要工作進行審議、聽取意見;四要建立家長委員會,完善家校協同育人機制;五要加快推進學校章程建設,增強自主管理、自我約束能力。
學校要公開課程設置、教學安排、招生入學、收費項目及標準等信息
第三是完善社會監督,《若干意見》提出一要建立健全學校辦學信息公開制度,重點公開課程設置、教學安排、招生入學、收費項目及標準等信息,保證學生家長及社會公眾對學校重要事項的知情權;二要建立學校與社區溝通聯繫制度,及時聽取社區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方面人士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建議。
另外,呂玉剛介紹《若干意見》還從加強組織領導、落實部門職責和營造良好氛圍等三個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並特別強調各地要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精心組織實施,強化考核督導,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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